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衢州市農業農村局 項目名稱:科技小院建設及種養殖業一體化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科技小院建設及種養殖業一體化項目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項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建設種植業、養殖業科技小院各一個,打造一個集教授、研究生、農技推廣人員長期駐扎在農業生產一線的創新社會服務平臺,開展一批種養一體化課題研究。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今年衢州市人民政府與農業農村部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總站、中國農業大學國家農業綠色發展研究院簽訂了《共建農業綠色發展共同富裕先行市合作協議》,協議約定的項目由采購單位負責落實。本項目擬在衢州建設種植業、養殖業科技小院各一個,并開展一批種養一體化課題研究。一方面,科技小院是中國農業大學主辦的一個集教授、研究生、農技推廣人員長期駐扎在農業生產一線的創新社會服務平臺,目前在全國已建立多所,其他高校和科研單位不開展此項業務。另一方面,中國農業大學在行業內具有高度的權威性,業務領域的項目經驗豐富,專家隊伍實力強大,具有一支具有專業性較強的團隊,業務水平高,并有全國頂級的技術專家團隊支撐。近年來中國農業大學與衢州市有較多的項目合作,對我市農業科技及種養殖業的現狀比較熟悉了解,承接完成該項目具有較好的工作基礎。綜上所述, “科技小院建設及種養殖業一體化項目”任務,時間短、任務重、要求高,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的通知》第四條第三款“具有特殊要求導致只能從某一特定承接主體處采購的公共服務項目”的相關規定,選擇中國農業大學有利于該項目的可靠性、合理性和準確性,且又熟悉衢州市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 是唯一能滿足相關工作要求的單位,故建議以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由中國農業大學作為本次項目的單一來源服務單位。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中國農業大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圓明園西路號 三、公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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