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永康市財政局 項目名稱:永康市財政局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日常服務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永康市財政局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日常服務項目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年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審查搶救費用墊付、喪葬費用墊付、一次性困難補助的申請、對救助基金已墊付費用追償、救助基金的相關宣傳工作及對上述各項工作中形成的業務檔案進行建檔、歸檔和管理等。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的通知》(浙財采監〔〕號) 四、公共服務項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一)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更換承接主體將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資損失。永康市財政局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日常服務項目曾于年進行公開招投標,當時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中標。服務期內,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度高,服務質量好,極大地提升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效率,積累了較多的救助經驗和基礎信息數據。若更換供應商,與原有服務配套無法很好銜接,影響交通事故發生后的墊付效率,導致百姓滿意度下降。同時,新供應商的適應成本會增加。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地址:永康市九鈴東路號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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