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安吉縣文化旅游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安吉縣智慧城市二期建設-安吉全域智慧旅游數字化二期(文旅專有云)采購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安吉縣智慧城市二期建設-安吉全域智慧旅游數字化二期(文旅專有云)采購項目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項貨物或服務的說明:本次文旅專有云平臺需求,整體的服務器采用高性能版本機型,同比提供更多的可發放資源。本次需擴容提供資源情況如下:云主機,共享模式下提供可發放資源約核,內存約。云數據庫,資源約 核,內存,存儲約.。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文旅專有云將文旅的私有云建立在大數據局的政務云中,在大數據局的政務云架構上開辟出符合文旅業務架構與安全性要求的專屬云平臺系統。本期建設主要以高頻使用的資源云服務器和云數據庫為主,以保障當前這兩項緊缺資源,構建安吉智慧旅游大數據管理應用、安吉智慧旅游公共服務電商應用、安吉綠色智慧旅游分析決策應用做好基礎資源保障。由于大數據局的政務云由浙江文瀾信息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建設,并提供技術服務和現場維護能力。為保證政務云平臺建設的技術一致性、整體性和技術服務延續性,根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號令)和有關法規,符合下列情形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規定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情形,是指因貨物或者服務使用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或者公共服務項目具有特殊要求,導致只能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浙江文瀾信息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遞鋪鎮祥和路號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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