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安縣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張家沖綜合垃圾中轉站)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湖北捷高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開標時間:--| 項目監管地:遠安縣| 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遠安縣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張家沖綜合垃圾中轉站)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遠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采購計劃備案號:遠采計備[]號 、項目名稱:遠安縣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張家沖綜合垃圾中轉站)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 遠安縣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張家沖綜合垃圾中轉站)位于遠安縣鳴鳳鎮雙泉村,本次建設內容包括新建垃圾綜合處理車間一座、門房一處以及室外配套管網、道路、停車位、圍墻擋墻等附屬工程。垃圾綜合處理車間建筑面積.平方米,建筑層數地上層,結構形式為樁基礎框架結構;門房建筑面積.平方米,建筑層數地上層,結構形式為獨立框架結構。 、合同履行期限: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發布的開工令為準,實際竣工日期以開工日期推算)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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