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中共溫州市委宣傳部 項目名稱:“學習強國”溫州學習平臺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學習強國”溫州學習平臺項目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項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學習強國”溫州學習平臺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為實現“有組織、有管理、有指導、有服務”的學習,滿足互聯網條件下溫州的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多樣化、自主化、便捷化的學習需求。建設“學習強國”溫州學習平臺,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學習、建設學習大國重要指示精神、推動全黨大學習的有力抓手,是新形勢下強化理論武裝和思想教育的創新探索,是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宣傳貫徹不斷深入的重要舉措。圍繞黨中央關于理論武裝的工作部署,著眼于提高廣大干部群眾思想覺悟、文明素質、科學素養,豐富學習內容和資源,創新學習方式和組織形式,為建設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推動建設學習大國作出貢獻。發揮各方面積極性,齊心協力打造內容權威、特色鮮明、技術先進、廣受歡迎的思想文化聚合平臺。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具體理由如下:、溫州日報報業集團是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局批準組建的溫州地區唯一一家地市級報業集團。可依托其現有采編力量和技術、設備、辦公場所等現有資源減少本項目投入,項目須配備名專職采編人員;同時,根據平臺日常運維和主題活動執行需要,須具備臨時調動采編人員人及以上的能力。、依托現有報業集團中心廚房、市域新聞網站云廚房,可聯動個縣(市、區)新聞支站,整合采編資源,統籌建設稿件池用于平臺內容供稿,滿足學習平臺常態化更新平臺欄目、豐富欄目內容及發稿量。、本項目要求在溫州歷史文化街區范圍內具備場地設置學習書吧用于學習培訓和宣傳用途,而溫州日報報業集團就座落于溫州歷史文化街區-公園路,同時可利用現有辦公場地和設施設備,減少項目配套投入和預算成本。因此本項目具備唯一性,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種情況“只能從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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