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開辦《市場監管》專刊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示
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項目名稱:開辦《市場監管》專刊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本次采購項目是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后簡稱:市市場監管委)在新的年度根據相關工作部署和要求,延續原有在天津市海河傳媒《天津日報》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天津日報》開辦《市場監管》專刊工作的項目。 .專刊的要求:天津市海河傳媒《天津日報》有限責任公司承辦專刊的采編、設計、出版、印刷、發行工作,以上工作統稱為發行。 .專刊形式:擬隔周周三在《天津日報》上開設《市場監管》專版,篇幅為一個整版。 .天津市海河傳媒《天津日報》有限責任公司確定成稿后,應于隔周周三專刊發行前,將專刊(包括電子稿、彩色印刷樣稿及其他市市場監管委要求的形式)交由市市場監管委審核,確定無誤后方可交付印刷,電子稿、彩色印刷樣稿等將作為市市場監管委驗收專刊質量、支付費用的標準和前提。 .內容要求:天津市海河傳媒《天津日報》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保證每期專刊的文字為-字,并配有圖片;專刊內容應力求全面、深入、實事求是,并同市市場監管委各個職能部門做好配合,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天津市海河傳媒《天津日報》有限責任公司將派駐專職人員,參與專刊的采編(采訪、攝影、排版、校對、資料整理等)、出版、印刷、發行工作,配合市市場監管委做好刊物內容采編出版,共同辦好刊物。按時交付每期專刊,同時保證專刊質量。 .天津市海河傳媒《天津日報》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專刊發行所必須的手續、許可;并應當保證所制作的刊物內容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享有的合法權益。如因天津日報社原因造成的侵權,由天津市海河傳媒《天津日報》有限責任公司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萬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天津日報》是中共天津市委機關報,創刊于年月日,是天津報業市場上唯一一份以中高端讀者為主要服務對象的權威政經大報,在天津市民心中極具公信力和權威性。《天津日報》發行量超過萬份,有效傳閱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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