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委員會 項目名稱:《人民日報》宣傳合作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人民日報》宣傳合作項目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項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在《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新聞客戶端上圍繞青山湖科技城進行宣傳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為提升青山湖科技城知名度和影響力,擬在《人民日報》、《人民日報》客戶端浙江頻道進行廣告發布。《人民日報》是中共中央機關報、中國第一大報,發行全國及世界多個國家和地區,單日發行量在萬份以上,已現報紙、網絡、移動端、戶外的全媒體覆蓋,影響范圍超億人次,全媒體覆蓋總用戶數達.億人。《人民日報》是國內最具權威性、公信力和影響力的主流紙質媒體,具有不可替代的政治價值和全媒體的傳播形式。人民日報傳媒廣告有限公司是人民日報所屬全資公司,全權負責《人民日報》相關廣告的管理發布,是人民日報廣告經營的唯一合法機構。人民日報傳媒廣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是人民日報傳媒廣告有限公司在浙江的唯一分支機構,負責代理浙江省區域客戶在《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人民日報客戶端浙江頻道及人民日報旗下“金臺網”的廣告宣傳業務。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委托人民日報傳媒廣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實施本項目。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人民日報傳媒廣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區環城西路號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 五、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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