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平湖市民政局 項目名稱:平湖市大救助服務中心運營項目(助聯體)合同續簽公示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平湖市大救助服務中心運營項目(助聯體)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項貨物或服務的說明: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服務聯合體建設指導意見(試行)》(浙民助〔〕號)、《關于推進新時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 號) 、《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浙民助() 號)、《浙江省社會救助數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浙社救聯席辦()號)、《浙江省民政廳關于開展年度社會救助數字化改革工作試點的通知》 (浙民助() 號)、《關于鼓勵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參與精準救助的實施意見》 (嘉政民救() 號)等文件精神以及省民政廳、嘉興市民政局年度考核要求,加強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建設,扎實推進社會救助數字化改革,打造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智慧救助服務聯合體。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根據年月簽訂的《平湖市大救助服務中心運營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合同》第二條合同標的與相關屬性:采購人對投標人服務質量滿意,經雙方協商,合同可續簽一年,續簽次數不超過次。本次項目為續簽項目(服務期限為年月日——年月日)。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平湖市壹起來公益發展中心 地址:平湖市當湖街道永豐路號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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