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中共縉云縣委縣政府信訪局
項目名稱: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服務中心“平臺”(服務、話務)年度服務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服務中心“平臺”(服務、話務)年度服務項目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年貨物或服務的說明:以政務服務熱線和浙江政務服務網為基礎,建設集政務咨詢、投訴舉報等為一體,統一、便民、高效的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一、“平臺”(服務、話務)項目,內容為“提供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平臺所需的通信和呼叫系統、平臺所需的”運營和服務、平臺及全縣相應通信的運維等。 二、“平臺”(服務、話務)服務項目,前期通過政府采購,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縉云分公司”承擔實施建設和運維保障,前期開展和運行順利,服務和技術支撐、保障良好。 三、本次采購為年的服務項目,為年度項目內容、服務的延續,需求等與原項目一致。 論證小組認為:根據《浙江省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第三章第十一條第一款:“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現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的”相關規定。本項目采用原承接主體繼續承擔,以保障政府當前政務服務應用、管理的統一和穩定,避免系統遷移及相關配套的復建費用,采用單一來源—“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縉云分公司”承擔本項目,具合理性、無歧視性,符合《政府采購法》。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縉云分公司
地址:縉云縣五云鎮仙都路號電信大樓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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