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機關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治安支隊(天津市東麗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公用房租賃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示 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機關 項目名稱: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治安支隊(天津市東麗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公用房租賃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本項目為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治安支隊(天津市東麗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公用房租賃項目,坐落于天津市東麗區東麗開發區一經路號,唯一產權單位為天津東方財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該辦公樓三層建筑面積.平米,院內有停車場等設施,因租賃合同到期,根據工作需要,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實施政府采購,續租天津東方財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辦公樓。租賃期限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萬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治安支隊(天津市東麗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公用房歸天津東方財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有,年以前無償使用,自年開始天津東方財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收取租金,辦公用房租金納入區財政預算。該中心為居民(含流動人口)辦理身份證、出入境證件等業務。該地點交通便利,為群眾所熟知,能滿足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對外服務管理所需,且年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耗資余萬元對該辦公場所進行裝修提升。目前因合約到期,為保證辦公地點的延續性,繼續為群眾做好服務,現需繼續租用此處場所作為辦公用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是指因貨物或者服務使用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或者公共服務項目具有特殊要求,導致只能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 。故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對象為天津東方財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天津東方財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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