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湖北民族大學附屬民大醫院維修、改造工程(萬元以下)施工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區棟單元樓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湖北民族大學附屬民大醫院維修、改造工程(萬元以下)施工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為我院萬元以下(其中元以下小微零星維修屬于物業范疇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土建機電改造、裝飾裝修、綠化等小型項目進行維修改造施工(詳見采購文件第三章項目需求書)。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人員要求: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 ,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安全員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根據《關于落實
相關規定的意見的補充通知》(恩施州人社發【】號 、恩施州人社函【】號)的規定,供應商自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未出現因非法拖欠勞動者工資而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的或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行完畢的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供應商應作出承諾,否則供應商的響應將被拒絕)。()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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