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恩施州中心醫院金龍院區醫用氧(液態)供應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陽光招采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網址:://../)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恩施州中心醫院金龍院區醫用氧(液態)供應項目
采購方式:詢價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貨物名稱
規格
單位
單價限價
預計用量/兩年
預估總金額
醫用氧(液態)
液態
噸
元
噸
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兩年,在合同期內按醫院要求供貨。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政府采購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即小微企業參與本項目可享受政府采購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本項目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工業” (如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制造,則需提供相應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若供應商為生產廠家投標的,須具備有效的《藥品生產許可證》及《藥品注冊批件》(證書中生產范圍須包含醫用氧氣或類似描述);若供應商為代理商投標的,須具備有效的《藥品經營許可證》并提供生產廠家的《藥品生產許可證》及《藥品注冊批件》(證書中生產范圍須包含醫用氧氣或類似描述)。()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須包含氧氣或類似描述)()供應商需擁有自有運輸車輛、專業司機、押運及相關技術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包含危險貨物運輸類或類似描述)。()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證》。.供應商需具備配送服務所需的倉儲、運輸條件,能夠準量及時(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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