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供應商向采購人派遣員工14人。其中收發員2人,保潔員1人,水電萬能工3人,夜間值班員2人,監控管理員2人。服務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務期限采用 1+1+1 模式。2.供應商能保證安全可靠,及時發放派遣員工薪酬和繳納工傷保險或雇主責任險(供應商須根據員工實際情況選擇繳納工傷保險或雇主責任險并承擔派遣員工一切法律責任、經濟責任,且須出具承諾書。采購人每月按照實際用工清單及繳納工傷保險單據或雇主責任險單據據實結算。) 3.派遣人員應遵紀守法,身體健康,服從采購人工作安排,完成日常工作。4.派遺員工應符合采購人指定工作崗位要求,收發員:負責辦公樓白天收發快件、來往出入人員登記、樓內巡檢、門崗及秩序維護等日常業務。保潔員:負責辦公樓日常衛生清潔。水電萬能工:負責騰沖公園水電設施的日常維修維護,確保設施齊全,運作正常。夜間值班員:負責騰沖公園夜間安全巡護;監控管理員2人,負責騰沖公園內監控設備的管理,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5.預算金額:339780元,包括員工工資、工傷保險或雇主責任險、管理費 。收發員工資1600元/月,保潔員工資1600元/月,水電萬能工工資4000元/月(含社保費),夜間值班員工資2550元/月,監控管理員工資2550元/月。管理費100元/人/月,以實際發生為準,工作滿一個月管理費全額支付,工作半個月且不足一個月,支付50%管理費,工作不足半月,不予支付管理費,按月據實結算。6.派遣人員不服從、不執行用工單位(采購方)的領導和工作安排或無故曠工,用工單位(采購方)有權要求供應商更換派遣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