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庫縣農業農村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病蟲害防控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線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采購內容:
結合我縣玉米蟲害的實際發生情況,本次采購對玉米重大害蟲開展統防統治,計劃防控面積2.4萬畝,選用微毒環境友好型農藥,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和提高玉米產量與品質。
二、服務要求:
1.實施地點及面積
采用無人機植保作業,在依牛堡子鎮和三面船鎮落實示范區6-8個,計劃實施面積2.4萬畝。
★2.藥劑選用
(1)本次采購選擇高效、微毒、環境友好型殺蟲劑,氯蟲苯甲酰胺懸浮劑(200克/升)240升,畝用量10ml,飛行助劑240升,飛行助劑10ml/畝,防治玉米重大害蟲,防治時期為7月中旬至8月上旬,采用無人飛機噴施農藥開展統防統治作業。
(2)供應商須提供農藥產品出廠質量檢測報告。
3.防治參數
(1)無人機作業藥液用量:畝噴施用量不低于2.0升,每畝加農藥10毫升,飛防助劑10毫升,無人機作業高度距作物葉尖2米~3米。飛行速度3~5米/秒,飛行幅寬小于6米。
(2)成交供應商須具有農業病蟲害防治資格,具備每天大于等于10000畝的無人機規模化作業能力(20~40升無人機按每架500畝/日計算,40升以上無人機按800畝/日計算)。無人機操作手必須取得該機型的操作資格證書。
(3)本項目中實施作業的無人機必須載藥量為30公斤(含30公斤)以上的無人機。
(4)成交供應商提供本次作業的實時監管系統。該系統可根據作業區域、作業時間、作業項目查看并統計作業量。可查看實時作業面積、畝噴灑流量、飛行幅寬、飛行高度、飛行速度等精準信息并保存相關參數。
(5)因農藥配比和飛防施藥不當等問題造成農作物和魚池、養殖等糾紛、損失由成交供應商負責。
4.防治效果評估
由成交供應商對防治效果進行調查評估,出具效果評估報告。
5.驗收相關材料
(1)貨物的交接單;
(2)防治記錄通過全國農技推廣服務中心的“專業化防治組織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統一錄入,并提供相關截圖。
(3)成交供應商提供保存作業軌跡、作業高度、自動計量面積、農藥施用劑量等全過程客觀可追溯的數字化作業監控記錄。
(4)防治效果評估報告。
2、關于未使用的備份文件領取:未使用的密封備份文件自動失效,供應商可在中標(成交)結果公告發布后采用郵寄或現場領取方式收回。
3、關于解密:開標截止時間后,供應商應在30分鐘內完成解密(供應商自行準備電子設備)。
4、供應商在電子評審活動中出現以下情形的,應按如下規定進行處理:
(1)因供應商原因造成投標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應商自用設備原因造成的未在規定時間內解密、上傳文件或投標(響應)報價等問題影響電子評審的;
(3)因供應商原因未對文件校驗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內容或格式不正確以及備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影響評審的。
出現前款(1)(2)情形的,視為放棄投標(響應);出現前款(3)情形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5、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須自行辦理好CA鎖,具體操作流程請詳閱遼寧政府采購網“首頁-辦事指南”中公布的“遼寧政府采購網關于辦理CA數字證書的操作手冊”和“遼寧政府采購網新版系統供應商操作手冊”,具體規定詳見《關于啟用政府采購數字認證和電子招投標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遼財采〔2020〕298號)及相關通知,請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