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環境空氣顆粒物組分監測能力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線上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 09時35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付款方式:貨物驗收后15個日歷日內付全款的95%,剩余5%運維服務結束后15個日歷日內付清。
★供貨期限:合同簽訂后40個日歷日內完成儀器設備供貨和安裝,安裝完成后10個日歷日內完成調試和聯網,保證儀器設備正常運行。(投標時提供相關承諾)
★質量保證期:貨物驗收后不少于(1)年。
★一、需求清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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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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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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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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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溶性離子在線分析儀 |
1套 |
核心產品 |
2 |
有機碳元素碳自動分析儀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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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氣重金屬自動監測儀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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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氣氣溶膠激光雷達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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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氨氣分析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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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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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PM1分析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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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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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氣象儀、工控機、配套機柜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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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監測數據聯網系統(含VPN)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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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監測站房及輔助設施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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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項目運行維護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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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標產品的技術參數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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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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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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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溶性離子在線分析儀 |
★1、設備用途說明
用于對環境空氣細顆粒物(PM2.5)中水溶性離子(Cl-、NO3-、SO42-、Na+、NH4+、K+、Mg2+、Ca2+)的在線采集和定量分析,可連續工作。 ★2、配置規格
水溶性離子在線分析儀1套; 一年正常運行所需耗材及備件。 3、技術參數
★3.1方法原理:離子色譜法。
3.2工作條件:在以下環境條件中應能正常工作: 環境溫度:(20~30)℃; 相對濕度:≤80%; 大氣壓:(80~106)kPa; 供電電壓:AC(220±22)V,(50±1)Hz。 ★3.3產品適用性:水溶性離子在線分析儀的系統組成、技術性能要求、安裝、調試與驗收、系統日常運行維護、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數據有效性判斷等技術要求須符合《環境空氣顆粒物水溶性離子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定》(總站氣字〔2021〕558號)的相關要求。 3.4全自動化控制,可實現樣品的連續分析和系統不間斷工作,自動形成分析控制序列并具備數據實時傳輸功能,可長時間無人值守。 3.5切割器:配備PM2.5切割器,符合行業標準。 ▲3.6采用濕式環形直立擴散管溶蝕器,可有效把氣體樣品與氣溶膠樣品進行分離。(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7樣品具備體積定量系統,可精確定量樣品體積,并能輸出相關數據結果。(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8氣體吸收效率:≥98%。 3.9顆粒物捕集效率:≥98%。 3.10采用多濃度點外標法繪制標準工作曲線。 3.11溫度測量示值誤差:±2℃范圍內。 ▲3.12平均采樣流量偏差應在±0.1%范圍內;流量相對標準偏差應≤0.1%;平均流量示值誤差應在±0.1%范圍內。(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3儀器空白:小于等于儀器檢出限。 3.14系統空白:小于等于方法檢出限。 ▲3.15校準曲線線性相關系數r:≥0.9995。(取Cl-、NO3-、SO42-、Na+、NH4+、K+、Mg2+、Ca2+8種離子佐證)(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6精密度:中、高濃度(≥0.1000mg/L):≤1.5%(取Cl-、NO3-、SO42-、Na+、NH4+、K+、Mg2+、Ca2+8種離子佐證);低濃度(<0.1000mg/L):≤10%。(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7正確度:相對誤差在±10%范圍內。 ▲3.18整機定性重復性:≤0.1%。(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9電導檢測器最小檢測濃度:≤0.0002μg/mL。(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20檢出限和測定下限:環境空氣樣品采樣體積≤1m3(實際狀態),定容體積≤25ml,進樣體積≤500μl時,水溶性離子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測定8種水溶性離子的檢出限和測定下限見下表:
3.21為確保產品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數據有效性判斷,安裝調試后需采用氣溶膠質量濃度校驗系統進行校驗(校驗前提供氣溶膠質國時濃度校驗系統的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檢測報告)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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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機碳元素碳自動分析儀 |
★1、設備用途說明
用于對環境空氣細顆粒物(PM2.5)有機碳、元素碳的連續自動監測。 ★2、配置規格
有機碳元素碳自動分析儀1套; 一年正常運行所需耗材及備件。 3、技術參數
★3.1方法原理:熱光法。 3.2工作條件 環境溫度:(20~30)℃; 相對濕度:≤80%; 大氣壓:(80~106)kPa; 供電電壓:AC(220±22)V,(50±1)Hz。 ★3.3產品適用性:有機碳元素碳自動分析儀的系統組成、技術性能要求、安裝、調試與驗收、系統日常運行維護、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數據有效性判斷等技術要求須符合《環境空氣顆粒物有機碳、元素碳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定》(總站氣字〔2021〕558號)的相關要求。 ▲3.4能夠監測有機碳和元素碳小時平均濃度,以及分鐘光法元素碳濃度值。(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5校準:(1)內標:在每個樣品分析結束時系統自動注入標氣,以標氣對分析結果進行校正;(2)可使用注射器加入液態標準溶液進行校準。 ▲3.6溫度測量示值誤差:在±0.05℃范圍內。(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7采樣流量:平均流量偏差在±5%范圍內;流量相對標準偏差≤2%;平均流量示值誤差應在±2%范圍內。 3.8輔助氣體流量:設定流量和實際流量的相關系數r≥0.999,斜率0.95≤k≤1.05,截距-1ml/min≤b≤1ml/min。 3.9 TC儀器空白:≤0.3μg。 3.10 TC系統空白:≤0.3μg/m3。 ▲3.11溶蝕器吸收效率:≥83%。(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2 TC檢出限:≤0.02μg/m3。(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3校準曲線相關系數:r≥0.995。 3.14精密度:≤5%。 ▲3.15正確度:±0.2%范圍內。(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6零點噪聲:≤0.02μgC。(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7 24h零點漂移:≤0.01μgC。(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8長期零點漂移(≥7d):≤0.03μgC。(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9三峰測試的相對標準偏差:≤1%。(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20反應爐溫度:實際可達的最高溫度與升溫程序設定的最高溫度偏差在±10%范圍內。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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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氣重金屬自動監測儀 |
★1、設備用途說明
對環境空氣細顆粒物(PM2.5)中無機元素的連續自動監測。 ★2、配置規格
大氣重金屬自動監測儀1套; 一年正常運行所需耗材及備件。 3、技術參數
★3.1方法原理:能量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法(ED-XRF)。 3.2工作條件 環境溫度:(20~30)℃; 相對濕度:≤80%; 大氣壓:(80~106)kPa; 供電電壓:AC(220±22)V,(50±1)Hz。 ★3.3產品適用性:大氣重金屬自動監測儀的系統組成、監測站房及輔助設施、技術性能要求、安裝、調試與驗收、系統日常運行維護、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數據有效性判斷等技術要求須符合《環境空氣顆粒物無機元素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定》(總站氣字〔2021〕558號)的相關要求。 ★3.4監測項目至少包含(鉀)、Ca(鈣)、V(釩)、Cr(鉻)、Mn(錳)、Co(鈷)、Ni(鎳)、Cu(銅)、Zn(鋅)、As(砷)、Ag(銀)、Cd(鎘)、Sn(錫)、Sb(銻)、Ba(鋇)、Hg(汞)、Pb(鉛)、Al(鋁)、Si(硅)、Cl(氯)、Ti(鈦)、Fe(鐵)等22種無機元素。 ▲3.5當發生緊急情況時,可通過快速按鈕,立即停止機器。(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6具有自動質量保證和控制功能,內置至少 3 種金屬校準探棒,每日自動進行一次,測值偏差過大時分析儀有報警記錄,保證儀器運行狀態的精確性和穩定性。(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7儀器內置流量傳感器,可自動切換流量,校準通道流量傳感器能對采樣通道流量傳感器做檢查和質控。(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8采樣平均流量偏差在±0.2%范圍內;流量相對標準偏差≤0.2%;平均流量示值誤差在±0.2%范圍內。 ▲3.9精密度:≤0.2%(取Cr、Fe、Cu、Zn、As 5種元素佐證)。(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0正確度:±0.5%范圍內(取Cr、Fe、Co、Hg、Pb 5種元素佐證)。(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1校準曲線相關系數r≥0.99。 3.12 24h零點漂移在±1.0μg/cm2范圍內。 3.13 24h量程漂移在±4.0μg/cm2范圍內。 ▲3.14元素特征X射線能量相對誤差(Pb):在±0.1%范圍內。(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5有效數據率:≥99%。(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 ★3.16產品具有XRF模塊動態溫控功能,可以根據環境溫度、濕度的變化調整溫度,并實現激發過程恒溫控制。 3.17產品通過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適用性檢測。 3.18系統空白:各種無機元素系統空白小于等于方法測定下限。 3.19方法測定下限滿足下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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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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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氣氣溶膠激光雷達 |
★1、設備用途說明 用于連續監測環境空氣顆粒物的分布與狀態,分析顆粒物的時空演變特征。 ★2、配置規格
大氣氣溶膠激光雷達1套。 3、技術參數
★3.1方法原理:基于激光探測原理,通過后向散射信號的垂直和偏振信號解析氣溶膠的特性,用激光作為發射器的空間遙感技術原理,對大氣氣溶膠(飄塵)、大氣邊氣溶膠界層、云高及多層云結構時空演變及特征等連續監測,得到大氣環境氣溶膠分布的立體結構。 ★3.2有效探測距離:大于4km以上。 ▲3.3探測距離偏差:≤6m。(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初檢、復檢指標以及其中多臺設備檢測指標以最差的為準) 3.4探測盲區:≤40m。 3.5空間分辨率:≤7.5m,可按照1.5m的倍數調整。 ▲3.6系統線性度:≥98%。(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初檢、復檢指標以及其中多臺設備檢測指標以最差的為準) 3.7測量通道:532nm(偏振平行)、532nm(偏振垂直)或更多。 3.8激光器:二極管固態激光器。 3.9單脈沖能量:≥400μJ;激光重復頻率:≥3kHz。 3.10接收口徑:≥160mm; ▲3.11接收橫截面四象限均勻性:≤10%; 3.12大氣瑞利散射信號擬合偏差:±15%。(供貨時需提供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報告,初檢、復檢指標以及其中多臺設備檢測指標以最差的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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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氨氣分析儀 |
★1、設備用途說明
用于分析樣品中的NH3濃度。樣品氣體首先通過NH3轉化爐。高溫條件下,通過催化劑作用將NH3轉化成NO,產生總氮氧化合物(TNX)讀數。下一個循環周期通過鉬轉化爐將氮氧化物(不包括NH3)轉化成NO,產生TN讀數。兩者之間的差量(TNX-TN=NH3)即NH3濃度。 ★2、配置規格
氨氣分析儀1套;動態校準儀1套;零氣發生器1套。 3、技術參數 ★3.1具有自我診斷和報警功能。 3.2可手動或遠程自動零點/跨度校準,顯示儀器的操作狀態和遠距離診斷。 3.3零點噪聲:≤0.5ppb; 3.4量程噪聲:≤0.8ppb。 3.5最低檢出限:≤1.0ppb。 3.6零點漂移:±3.0ppb/24h; 3.7量程漂移:±10.0ppb/24h。 3.8示值誤差:±2%F.S.。 3.9精密度:≤5ppb. ★3.10動態校準儀:能依據外接標準氣體種類提供精確濃度的標準氣體輸出,完成大氣自動監測分析儀器的零點、跨度、精密度及多點校準工作。 3.11動態校準儀:(1)準確度±1%F.S.;(2)質量流量測量重現性:±2%滿量程;(3)標氣流量計量程:0~50毫升/分鐘;(4)零氣流量計量程:≥10升/分鐘。 3.12零氣發生器:(1)壓力10~30psi;(2)零氣純度NO≤0.5ppb;NO2≤0.5ppb;NH3≤0.5ppb;(3)輸出流量(輸出壓力200kPa時)大于10L/min;(4)結露點<-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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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PM1分析儀 |
★1、設備用途說明
用于連續監測環境空氣中的顆粒物PM1,分析方法為β射線吸收法或β射線加動態加熱系統聯用光散射方法。 ★2、配置規格
PM1分析儀1套。 3、技術參數:
3.1最低檢測限:2μg/m3(24小時平均值)。 3.2采樣流量:16.67L/min。 3.3流量測試平均流量偏差≤±5%設定流量;流量相對標準偏差≤2%;平均流量示值誤差≤2%。 3.4儀器平行性:≤10%。 3.5校準膜重現性:≤±2%標準值。 ★3.6有效數據率:不低于85%。 3.7數據存儲功能:至少可存儲30天的監測數據,斷電時數據可自動保存,來電后儀器可自啟,具備自動備份功能、查詢歷史數據功能。 3.8采樣管具備溫度動態調整功能,能夠保持受測量氣流的濕度相對穩定在合適測量水平,最大限度減少對顆粒物監測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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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氣象儀、工控機、配套機柜 |
★1、設備用途說明
可實現戶外氣象參數24小時連續在線監測,能夠支持接入站點端數據采集系統,通過數字量通訊接口將五項參數一次性輸出給用戶,用于氣象參數的測定。 ★2、配置規格
氣象儀1套,工控機1套,配套機柜1套。 3、氣象儀技術參數:
3.1溫度:(-40~+60)度,精度±0.5度。 3.2濕度:0-100%RH±3%RH。 3.3氣壓:800-1100百帕,精度±1百帕。 3.4風向:0-360度,精度±5度。 3.5風速:0-50m/s,精度±1m/s。 4、工控機及配套機柜技術參數:
4.1主板:兩個千兆網口以上,支持9個以上USB口以上,支持VGA+DVI獨立雙顯,支持10或以上RS-232,至少1個RS-485串口,速率921.600Kbps。 4.2CPU主頻不低于3.2GHz;內存不低于16G。 4.3硬盤:配2塊硬盤,其中一塊為固態硬盤用于安裝操作系統,另一塊為數據存儲硬盤,容量不低于1T。 4.4工業級路由器:支持4G/5G插卡上網,同時支持有線寬帶光纖接入上網。 ★4.5配套機柜1套:標準機柜。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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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監測數據聯網系統(含VPN) |
★1、設備用途說明
系統必須能采集《2020年國家大氣顆粒物組分監測方案》和國家大氣顆粒物組分自動監測數據聯網技術規定中的自動監測設備數據,并具備監測數據的自動采集、存儲和上傳功能。 ★2、配置規格
監測數據聯網系統(含VPN)1套。 3、技術要求
3.1網絡傳輸對象:網絡傳輸具備“一點多發”功能,可設置多個服務器地址并依次傳輸;具備“斷點續傳”功能,數據完整性保障機制,在網絡恢復時自動回補缺失的數據。 ★3.2數據采集項目包括不限于:水溶性離子在線分析儀、有機碳元素碳自動分析儀、大氣重金屬自動監測儀、大氣氣溶膠激光雷達、氨氣分析儀、PM1分析儀、氣象儀等顆粒物組分站儀器監測數據和儀器報警信息。 3.3網絡傳輸內容:按照《國家空氣監測網子站監測數據報送傳輸協議》傳輸數據。傳輸內容包括:分析儀器的監測數據、儀器狀態信息、質控報表、巡檢報表等。 3.4要求數據采取以一點多發或單點發送的方式,通過無線傳輸網絡、網絡專線等實現與總站、省環境監測平臺對接,有關通訊需互相兼容,確保網絡傳輸安全。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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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監測站房及輔助設施 |
★1、設備用途說明
監測站房及輔助設施滿足環境空氣顆粒物組分監測、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自動監測技術規定及能力建設標準要求,能夠容納環境空氣顆粒物組分監測及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相關儀器設備,預留人員操作和儀器維修的空間,滿足用電容量等基礎條件。 ★2、配置規格
監測站房1個(面積不小于45平方米)、消防系統1套、防雷系統1套、安防系統1套,辦公桌椅(操作臺)1套。 3、技術要求
3.1站房基礎:在用戶指定地點修建用于放置站房的地基基礎。基礎高為0.2-1米方鋼管和混凝土材質。 3.2站房長寬高不小于5000mm*9000mm*2650mm。墻體采用無骨架拼接結構,站房內部設置隔間。 3.3房頂結構:平頂傾斜方式,坡度不大于10度,不銹鋼圍欄高度不低于1.2m。房頂預先設置采樣進氣的預留口。 3.4站房材料:內外壁采用優質冷軋彩鋼板,鋼板厚度不小于0.5mm;中間保溫層厚度不小于100mm,材質為聚氨酯等防火材料;地面鋪優質復合地板。 3.5樓梯:設置到達站房屋頂固定式樓梯,樓梯寬度不小于0.6m,扶手不低于1m,樓梯使用便捷、安全、穩固。 3.6站房內配電要求:(1)站房內設配電箱,配電箱內配置60A三相電度表1個、60A三相空氣總開關1個;(2)分三組單相220V/220V/20A,各相分別設30A空氣開關1個,分別為穩壓插座一相(儀器用)、非穩壓插座一相(采樣泵和臨行用電)、空調和照明一相;(3)室內空調插座2個(220V/16A),其余安全電源插座10個,電源線不小于4平方米,合適走線槽若干;(4)入戶電纜為五芯電纜,芯截面積不小于6平,如果使用AC220V供電接入,線纜單芯截面積不小于10平,分相輸出線纜單芯截面積不小于4平;(5)站房內至少設置4組照明燈,要求燈光無死角。 3.7站房通電要求:依據站房所在位置,負責將附近電源引至站房內,確保站房正常用電需求。 3.8防雷系統要求:外部直擊雷防護設施必須滿足對保護物體的保護半徑;電源三級防雷、電話信號防雷;接地電阻應小于4歐姆;綜合防雷工程施工作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 3.9消防系統要求:站房具有消防及火警警報設施,儀器房間上都配備能夠全部覆蓋的懸掛式自動滅火器和2瓶手持式滅火器。 3.10安防系統要求:配備室內、室外安保實時攝像監控系統。(1)室內系統配置:旋轉鏡頭,能夠拍攝多個方位攝影分辨率大于200萬象素;支持紅外,支持夜拍;室內旋轉鏡頭需至少覆蓋自動監測室等關鍵部分;攝影數據實時傳輸到計算機儲存,儲存期至少4周;支持實時攝像遠程傳輸與調用;(2)室外系統配置:能夠拍攝多個方位攝影分辨率大于80萬象素;實現室外環境全覆蓋;支持實時攝像遠程傳輸與調用;防護罩具有防雨雪、防霧、防結霜等功能。 3.11操作臺:配備專用實驗操作臺面,操作臺需承重200KG以上;尺寸要求1500mm(長)*800mm(寬)*825mm(高)(±10mm)。 |
1套 |
三、投標方的運行維護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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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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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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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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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項目運行維護 |
★1、運行維護概述
承擔本項目新建設環境空氣顆粒物組分自動監測站所有監測設備及附屬設施運行維護,確保各監測儀器穩定運行、數據傳輸正常,承擔耗材及維修產生的相應費用。主要工作包括日常維護、質量控制、耗材和易損件更換、年度檢修與預防性維護、儀器設施檢定、數據審核等內容,承擔電力、網絡通訊等相關費用。 ★2、人員設備配備要求
中標方應配備項目負責人至少1人,負責設備運維、數據審核等工作。中標后30日內配齊,并向采購人報備人員信息,運維期間若有更換及時報備;配備必要的質量控制設備:至少配備流量計1套,一級壓力計、一級溫度計和一級濕度計1套。 3、運行維護總體要求
3.1中標方應負責每臺儀器設備和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完成站內所有數據的審核工作,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數據傳輸正常。 3.2按照月、季、年的要求及時填寫各種維護記錄、維修記錄、質控記錄并按季度提交給采購人。 ★3.3中標方應承擔監測數據的保密責任,不得利用本項目的數據、檔案或有關資料對外開展技術交流、業務聯系、數據交換、文章發表等。 3.4進行維護時應嚴格按照各類儀器操作維護說明要求,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3.5節假日期間必須進行正常日常維護,保證數據正常,若遇儀器故障及時解決。 3.6系統校準:按儀器運行要求定期對系統進行校準,以保證儀器數據的準確有效。記錄校準開始及結束時間,數據審核時刪除校準期間數據,以保證在線監測系統監測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性。 ★3.7主要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要求:依據儀器說明書和總站環境空氣顆粒物組分監測有關技術規定及要求進行日常運維。主要包括清潔采樣頭、清洗管路、更換耗材、查看數據是否異常、儀器是否報警、常規保養、儀器校準、故障排除等;按照用戶要求填寫并及時上交儀器運維表格,做好運行管理記錄和存檔;設備發生故障時,產生異常數據或者無數據產生時,運維人員應及時響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恢復運行。 ★3.8耗材供應:運維期間應提供必要耗材,以保證儀器設備的正常穩定運行。 ★3.9數據有效率:所有設備監測數據有效率(每月實際獲得的有效數據量與每月應有數據量的比值)結果應不低于80%。每月應有數據量為每月總小時數與監測指標數量的乘積,總小時數應扣除停電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數據缺失的小時數。 |
1年 |
注:標記為“★”的指標是關鍵技術條款,必須全部滿足,如不滿足其投標予以拒絕。
標“★”的指標以投標文件“需求響應表”內的內容為準,不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