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江北區社會治理中心案件代整治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獲取(下載)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 09:00(北京時間)前提交(上傳)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FSCG2024011
項目名稱:江北區社會治理中心案件代整治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1200000
最高限價(元):1200000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江北區社會治理中心案件代整治項目
預算金額(元):1200000
單位:項
簡要規格描述:采購人委托的案件代整治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及其他附屬設施維修、垃圾清理、綠化修復、路緣石及路平石更換等,具體詳見采購文件 第二章 采購需求。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具體根據采購人需求確定,須符合單個委托項目要求)。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應當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規定和《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如實填寫并提交《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見附件,本項目所屬行業:其他未列明行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標項1】
供應商具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三、獲取(下載)采購文件
時間:/至2024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網址):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
方式:(1)本項目采購文件實行“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在線獲取,不提供采購文件紙質版。供應商獲取采購文件前應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的賬號注冊;
(2)潛在供應商登陸“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在線申請獲取采購文件(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申請獲取采購文件;僅需瀏覽采購文件的供應商可點擊“游客,瀏覽采購文件”直接下載采購文件瀏覽);
(3)采購公告附件內的采購文件僅供閱覽使用,供應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完成獲取采購文件申請并下載了采購文件后才視作依法獲取采購文件(法律法規所指的供應商獲取采購文件時間以供應商完成獲取采購文件申請后下載采購文件的時間為準)。
注:請供應商按上述要求獲取采購文件,未依法獲取采購文件的供應商不得對本項目提起質疑;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系統內完成相關流程,引起的響應無效責任自負。
售價(元):0
四、響應文件提交(上傳)
截止時間:2024年02月21日 09:00(北京時間)
地點(網址):請登錄政采云投標客戶端投標
五、響應文件開啟
開啟時間:2024年02月21日 09:00 (北京時間)
地點(網址):寧波市江北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對采購文件需求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對其他內容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2.其他事項: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對采購文件需求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對其他內容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2.其他事項:
2.1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2.2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購網(zfcg.czt.zj.gov.cn)、寧波政府采購網(www.nbzfcg.cn)、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江北)(http://ggzy.zwb.ningbo.gov.cn/jiangbei/)、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nbszzx.com.cn/)網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視同送達所有潛在供應商。請各供應商根據本采購文件的要約邀請,進行要約響應并自覺遵守各項響應承諾;否則采購人有權根據《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財政部門上報供應商的誠信狀況,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予以賠償。
2.3說明
2.3.1本項目實行網上提交(上傳)響應文件,采用電子響應文件評審方式。若供應商參與本次磋商采購活動的,自行承擔與本次采購相關的一切費用。
2.3.2響應文件提交(上傳)前準備:各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上傳)前確保成為浙江政府采購網正式注冊入庫供應商,并完成CA數字證書辦理。因未注冊入庫、未辦理CA數字證書等原因造成無法遞交響應文件或響應文件遞交失敗等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2.3.3響應文件制作:
(1)應按照本項目采購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的要求編制、加密并遞交響應文件。供應商在使用系統進行響應的過程中遇到涉及平臺使用的任何問題,可致電“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技術支持熱線咨詢,聯系方式:95763。
(2)供應商通過“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電子投標工具制作響應文件,電子投標工具請供應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并安裝,響應文件制作具體流程詳見“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
2.3.4以U盤存儲的備份電子響應文件1份,按“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要求制作的備份電子響應文件,以用于異常情況處理。供應商可通過郵寄或現場遞交的方式遞交備份電子響應文件。采用郵寄方式遞交備份電子響應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遞交:供應商須在本項目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前一日16:00前將備份電子響應文件郵寄至規定地點[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566號創意三廠3號樓3樓,快遞單上備注項目編號后五位,趙夢潔收,15757490629];請各供應商確保備份電子響應文件在郵寄過程密封包裝完好,郵寄包裹上注明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因郵寄過程的密封破損造成不符合投標要求的,本采購代理機構及采購人概不負責;各供應商自行考慮郵寄在途時間,郵寄過程中無論何種因素導致備份電子響應文件未按時遞交的后果,均由供應商自行負責;備份電子響應文件遞交時間以實際收到響應文件的時間為準。遲到的備份電子響應文件將被拒收。
2.3.5開啟響應文件注意事項:響應文件首次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將電子響應文件上傳到“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并于響應文件提交(上傳)截止時間前,將以U盤存儲的備份電子響應文件密封,送交到前款約定地點,逾期送達不予接收。
響應文件提交(上傳)截止時間后30分鐘內供應商應當登錄“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用“項目采購-開標評標”功能進行解密響應文件。若在規定時間內解密成功的供應商滿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應商視為放棄響應。
2.3.6其他特別提醒事項:
(1)本項目評審過程中有關澄清、說明或者補正,采購代理機構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或電子郵箱進行收發。
(2)供應商應當在響應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說明或補正的電子郵箱、傳真號碼。
(3)請供應商遵守江北區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各項措施規定。
2.4本公告與采購文件不一致之處以采購文件為準。
八、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寧波市江北區社會治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深悅廣場七號樓二樓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甄老師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4-87284095
質疑聯系人:陳老師
質疑聯系方式:0574-8728720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566號創意三廠3號樓3樓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王銀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4-88950837/87158302
質疑聯系人: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負責人
質疑聯系方式:0574-88950813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名 稱:寧波市江北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地 址:寧波市江北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傳 真:/
聯系人 :張老師
監督投訴電話:0574-87388098
若對項目采購電子交易系統操作有疑問,可登錄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點擊右側咨詢小采,獲取采小蜜智能服務管家幫助,或撥打政采云服務熱線95763獲取熱線服務幫助。
CA問題聯系電話(人工):匯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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