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HLJGCYC0903990020241614541
項目名稱: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2021-2025年編制項目
采購方式: 比價采購
預算金額(元): 250000.0000
最高限價(元): 250000.0000
采購成本價(元): 248500.0000
需求詳情:
一、項目要求
(
1)采購范圍:負責完成撫遠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開展現場踏勘、編寫撫遠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專家評審、意見修改等服務。
(
2)工期要求:共計90日歷天,以采購人通知為準開始計算工期。
(
3)工作范圍:本此采購費用包括包含咨詢、編制、專家評審及會務費、辦公費、差旅費、勞務費、稅費等所有一切費用。
二、技術要求
1、報告編寫法律依據和技術規范要求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
2)《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22年10月30日修訂;
(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
(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
7)《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
(
8)《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二次修訂;
(
9)《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
(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7月2日頒布并實施;
(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
13)《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土地保護法》,2022年8月1日施行
(
14)《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2009年10月1起施行;
(
15)《基本農田保護條例》,2011年1月8日修訂;
(
1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
(
17)《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7月16日修訂;
(
18)《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
(
19)《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
(
20)《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2年1月10日修改;
(
21)《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
22)《關于印發“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環土壤[2021]120號;
(
23)《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
(
24)《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配合做好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工作的通知》,2015年;
(
25)《關于進一步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水體〔2016〕144號;
(
26)《關于在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過程中加強環境監管的通知》,環水體〔2017〕120號;
(
27)《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2017〕48號;
(
28)《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試行)》(農辦牧[2018]2號);
(
29)《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2020] 31號);
(
30)《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0〕32號;
(
31)《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的通知》,2018年1月15日;
(
32)《關于做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跟蹤監測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18]28號);
(
33)《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環辦土壤﹝2019﹞55號;
(
34)《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872號;
(
35)《關于促進畜禽糞污還田利用依法加強養殖污染治理的指導意見》,農牧辦〔2019〕84號;
(
36)《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2020年;
(
37)《關于進一步明確畜禽糞污還田利用要求強化養殖污染監管的通知》,農辦牧〔2020〕23號;
(
38)《關于開展水環境承載力評價工作的通知》(環辦水體函[2020]538號);
(
39)《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實施方案(試行)》(環辦土壤[2021]8號);
(
40)《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環辦土壤函〔2021〕465號;
(
41)《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22〕82號。
(
42)《黑龍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號;
(
43)《黑龍江省環境保護條例》,2018年4月26日修訂;
(
44)《黑龍江省土地管理條例》,2018年6月28日修訂;
(
45)《黑龍江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
46)《黑龍江省畜禽養殖污染總量減排技術指南》(試行),2013年3月;
(
47)《黑龍江省畜禽養殖場(小區)備案程序管理辦法》,黑政辦發[2010]13號;
(
48)《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發[2016]3號,2016年1月10日;
(
49)《黑龍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實施方案》,黑政發[2016]46號;
(
50)《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9年修改;
(
51)《黑龍江省節約用水條例》,2019年1月1日;
(
52)《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2018年10月11日;
(
53)《黑龍江省城鄉規劃條例》,2014年12月17日黑龍江省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18年6月28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修改;
(
5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黑政發[2020]14號),2020年12月16日;
(
55)《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黑政規[2021]19號),2021年12月31日;
(
56)《黑龍江省黑土地保護利用條例》,2022年3月1日實施。
2、項目文件應包含以下內容
(
1)總則
(
2)區域概況
(
3)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現狀
(
4)規劃目標
(
5)主要任務
(
6)重點工程
(
7)項目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
8)效益分析
(
9)保障措施
(
10)其他要求、附圖附件等。
3、文件編制的其它要求:
(
1)簡要說明編制背景及過程等。編制過程應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政策文件等,各級行政區總體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禁養區劃定方案等相關文件。附件應包括項目依據文件、相關技術資料、引用文獻等。
(
2)應概括地反映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的全部工作成果,突出重點。調查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現狀,分析存在的問題。明確規劃目標,分析目標可實現性。提出規劃階段主要任務,并進行工程投資估算,明確資金籌措方式。從改善生態環境,推動產業發展等方面進行效益分析。結合本地實際提出切實可行的保障措施。
(
3)文字應簡潔、準確,文本應規范,計量單位應標準化,數據應真實、可信,資料應詳實,應強化先進信息技術的應用,圖表信息應滿足編制指南的要求。
4、提交成果數量
提交書面報告
10
份,電子版(
word
和
PDF
)光盤
1
份。
服務周期: 365天
供應商數量:供應商不足3家流標
服務地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撫遠市撫遠市正陽路214號
報名開始時間:2024-02-25 15:26
報名結束時間:2024-02-28 00:00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且已在本系統注冊的供應商。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6由供應商自行提供承諾說明,加蓋公章);
三、凡對本次采購提出疑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單位: 撫遠市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
聯系人: 王巖
聯系電話: 13349545339
聯系座機: 0454-2133423
四、參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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