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新鄭市梨河鎮人民政府新鄭市梨河鎮黃甫蔡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在新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內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8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1 | 新財磋商采購-2024-6 | 新鄭市梨河鎮人民政府新鄭市梨河鎮黃甫蔡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 795556.67 | 795556.67 | 是 | 795556.67 |
(2)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3)采購內容:磋商文件、圖紙(如有)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4)工期:30日歷天
(5)質量要求:合格
(6)評標方式:全流程電子化評標方式
(7)項目屬性:政府采購工程
(一)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
(二)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上述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界定,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需符合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中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需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企業視同小微企業。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供應商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不含臨時)且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注:擬任項目經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職務)供應商須為項目經理繳納2023年1月1日以來連續六個月的社會保險。
3.4、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規定,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任何一個名單內。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
信用記錄查詢渠道:“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詢的截止時間點: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
信用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由供應商將查詢結果截圖附在投標文件內;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查詢時間之后,網站信息發生的任何變更均不再作為評審依據,供應商自行提供的與網站信息不一致的證明材料亦不作為評審依據。
3.5、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被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禁止其1至3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投訴人在全國范圍12個月內三次以上投訴查無實據的,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投訴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虛假、惡意投訴,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禁止其1至3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一)捏造事實;
(二)提供虛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存在明顯疑問,投訴人無法證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視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6、供應商與采購人、招標代理機構及其附屬機構沒有行政或經濟關聯。
3.7、不允許轉包、分包,不允許掛靠其他公司參與投標。
3.8、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法。具體資格審查資料詳見磋商文件。
(2)登陸新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下載。
(3)獲取磋商文件后,登錄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專區--《供應商操作手冊》下載最新版本的響應文件制作工具安裝包,并使用安裝后的最新版本響應文件制作工具制作電子響應文件。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