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新鄭新區管理委員會新區南水北調干渠南側建筑垃圾清運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在新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內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0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1 | 新財競談采購-2023-9 | 新鄭新區管理委員會新區南水北調干渠南側建筑垃圾清運項目 | 1379760.23 | 1379760.23 | 是 | 1379760.23 |
5.2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5.3標段劃分:共劃分為1個標段
5.4談判范圍:談判文件、圖紙(如有)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5.5工期要求:60日歷天
5.6質量要求:合格
5.7質量缺陷責任期:兩年
5.8項目屬性:政府采購工程
5.9評標方式:全流程電子化評標
(一)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
(二)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上述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界定,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3.2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和《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5號)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指政府采購行政處罰有效期內);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執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投標人將被拒絕;在本項目時間段內(談判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的查詢結果截圖附在投標文件中。
3.3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被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禁止其1至3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投訴人在全國范圍12個月內三次以上投訴查無實據的,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投訴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虛假、惡意投訴,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禁止其1至3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一)捏造事實;
(二)提供虛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存在明顯疑問,投訴人無法證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視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4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談判(提供承諾書)。
3.5投標人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及其附屬機構沒有行政或經濟關聯。
3.5不允許轉包、分包,不允許掛靠其他公司參與投標。
3.6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法。具體資格審查資料詳見談判文件。
(3)獲取招標文件后,登錄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專區--《投標人操作手冊》下載最新版本的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安裝包,并使用安裝后的最新版本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電子投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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