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開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抽檢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09時2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1 | 汴財磋商采購-2024-13-1 | 第一包段:節日專項抽檢400批次 | 276000 | 276000 |
5.2、服務內容:節日專項抽檢400批次(用于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等節日食品風險隱患的排查。預計餐飲食品80批次、工業加工食品或食用農產品320批次)
備注:監督抽檢堅持問題導向,以發現和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為主,為執法稽查提供案源,為食品日常監管提供技術支撐,為各級領導加強食品安全提供決策參考。食品安全狀況測評客觀評價選定轄區食品安全整體質量狀況,引導人民群眾安全健康消費,也解決各縣(區)局只發現和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不能兼顧掌握本地食品安全整體質量狀況的客觀需要。
5.3、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5.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相關行業標準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提供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有效期內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以來任意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供應商應具有有效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
3.3、2021年1月1日以來受到市場監管部門罰沒款及以上行政處罰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3.4、供應商擬參與本項目技術負責人需具有三年以上食品抽檢工作經驗,擬參與本項目抽檢的其他人員須為本公司正式人員。(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證明、勞動合同等證明資料)
3.5、具有獨立的食品檢驗檢測實驗室(提供場地所有權證明或租賃使用合同)
3.6、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規定,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查詢截圖。因信用中國網站更新而在響應文件中出現不同查詢頁面截圖,在本項目中均有效。(采購人或代理機構保留對供應商信用信息進行核查的權利,如有不一致以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查詢為準。)
3.7、供應商可參與≤2個包段的投標活動,但只能中一個包段;若一家供應商同時中標2個包段,則按包段先后順序取靠前為準。供應商對同一項目2個包段進行投標的,電子投標文件應按包段分別提交。(提供承諾書)
聯系方式:0371-2387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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