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蘭考縣污水處理廠污泥焚燒處置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蘭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ggzy.lankao.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1 | 蘭財采字公開招-2024-35-1 | 蘭考縣污水處理廠污泥焚燒處置項目包1 | 1696000 | 1696000 | 是 | 1696000 ,其中小微企業采購金額: |
(2)服務期限:二年;
(3)項目地點:蘭考縣境內;
(4)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相關行業標準。
(2)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和《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豫財購》(〔2022〕5號)的規定,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見《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供應商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企業視同小微企業),供應商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4)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是河南省財政廳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針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推出的一項融資政策。貴公司若成為本次政府采購項目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可持政府采購合同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無需抵押、擔保,融資機構將根據《河南省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工作實施方案》(豫財購〔2017〕10號),按照雙方自愿的原則提供便捷、優惠的貸款服務。貸款渠道和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平臺”查詢聯系。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公司成立不足要求年限的,提供自注冊年度后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其基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以來任意1個月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承諾函)
(7)供應商不得存在財庫[2016]125號《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失信被執行人”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查詢,“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供應商應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渠道查詢自身信用記錄,并提供查詢截圖。資格審查時,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通過以上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查詢時間:本項目評標結束之前。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未辦理CA的供應商,須登錄蘭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先進行“企業注冊”再辦理CA。“企業注冊”參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辦理CA參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
(2)已辦理省內蘭考以外CA的,可以進行CA互認,省外的咨詢相應CA公司。
互認步驟:在蘭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先進行“企業注冊”,再用CA進行綁定蘭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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