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杭州市濱江區區級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2024年度杭州市濱江區區級公物倉運營服務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在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發布招標公告潛在投標人202461493000秒(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JWS2024Y-GK-HZBJSWGLZX01

項目名稱:杭州市濱江區區級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2024年度杭州市濱江區區級公物倉運營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元):350000

最高限價(元):350000

采購需求:杭州市濱江區區級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2024年度杭州市濱江區區級公物倉運營服務項目。具體以招標文件第三部分采購需求為準。

合同履約期限:同服務期限。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t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提供聯合協議(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或者投標人不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則不需要提供) ;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

t門面向中小企業

t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承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提供聯合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聯合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其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應達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與其他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無需提供聯合協議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分包意向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達到% ,其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 ;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應達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向中小企業分包,無需提供分包意向協議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后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4524202467 ,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獲取地點:杭州市拱墅區白石路318號中國人力資源產業園北樓5512

獲取式:現場報名或郵件獲取(發送報名材料至郵箱地址hzwszb@163.com

售價(元):300元(通過電匯或轉賬形式匯入招標代理機構銀行賬戶(開戶名: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杭州潮王路支行, 帳號:1202003209900014176)

獲取招標文件時須提交的資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投標商報名登記表、及購買采購文件的支付截圖。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61493000秒(北京時間)

投標地點:杭州市拱墅區慶春路182(近岳山公園)金融大廈8805

開標時間:202461493000秒

開標地點:杭州市拱墅區慶春路182(近岳山公園)金融大廈88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進提質的通知》 (浙財采監(2022)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 (浙財采監(2022)8號)已分別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

2.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詢問,路徑為:以郵件的形式通過563449766@qq.com提起詢問,路徑為:以郵件的形式通過2813036772@qq.com提起質疑。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以郵件的形式通過786699050@qq.com提起投訴

3.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招標文件之日或者招標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招標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4.其他事項:(1)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包括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支持創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詳見招標文件的第二部分總則。(2)招標文件公告期限與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稱:杭州市濱江區區級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江南大道100號

真: /

項目聯系人(詢問):張先生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13958035056

質疑聯系人:來女士

質疑聯系方式:1358873425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稱: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拱墅區白石路318號中國人力資源產業園北樓5樓512室

真:0571-85342190

項目聯系人(詢問):吳云飛,楊小羽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1381947881117888276477

質疑聯系人:陳夢瑩

質疑聯系方式:0571-85340710

3.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稱:杭州市濱江區區級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江南大道100號

聯系人 :任先生

監督投訴電話:13958084699


附件信息: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