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更正人名稱:海寧市尖山新區開發有限公司
二、 采購項目名稱: 海寧市尖山新區開發有限公司電動微型消防車采購
三、 采購項目編號: YSCGQT2024058
四、原采購公告發布日期: 2024-06-03
五、更正理由:招標文件更正
六、更正事項:
序號 | 更正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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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標文件11.1更正 | 11.1經磋商確定最終采購需求和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后,由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即以供應商完全響應本項目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要求為前提。由磋商小組按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成交候選資格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資信商務技術分第11.2.2.4條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響應文件送達簽到先后順序確定。評分過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數2位。 | 11.1經磋商確定最終采購需求和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后,由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即以供應商完全響應本項目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要求為前提。由磋商小組按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成交候選資格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推薦2家入選供應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資信商務技術分第11.2.2.4條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響應文件送達簽到先后順序確定。評分過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數2位。 |
2 | 招標文件14.3更正 | 14.3采購人與成交人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協議)。同時,招標人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查,如發現與采購結果和磋商承諾內容不一致的,將予以糾正。 | 14.3本項目為年度入庫,不單獨簽訂采購合同,今后各采購人(鎮或村)按項目單獨簽訂合同,單價固定,按實結算。如不采用入圍庫中單位的,可依舊重新申請招標,中標的單位不限于入圍庫中。 |
七、其他補充事宜
招標文件中對應內容作相應調整。更正的所有內容,如供應商有任何異議,請于開標前3天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如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更正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起異議,所有異議均不再受理。
各供應商須按更正后的內容編制本項目投標文件,更正公告是招標文件的補充,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編制投標文件的后果自負。
八、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海寧永圣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褚女士
聯系電話: 13511327742
2、采購人名稱: 海寧市尖山新區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人: 沈先生
聯系電話: 13511327742
地址: 海寧市尖山圍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