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柯橋分中心資金競爭性存放項目

招標公告

根據《關于防止領導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發生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的辦法》(浙委辦發〔2015〕8號)、《紹興市柯橋區財政局關于印發紹興市柯橋區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辦法的通知》(紹柯財預執〔2021〕218號)、《紹興市住房公積金資金競爭性存放操作細則》等文件規,經研究,決定開展公款存放招標工作,歡迎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參加投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標人名稱: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柯橋分中心

二、招標項目名稱: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柯橋分中心資金競爭性存放項目。

三、項目編號:ZH-20240709

四、招標項目內容: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柯橋分中心2024年第2期業務資金存放招標。 本期標的額總計人民幣100000萬元(壹拾億元整),存放期限一年,分十四個標段,第一、二標段存放金額各13000萬元;第三、四標段存放金額各12000萬元;第五、六、七標段存放金額各11000萬元;第八、九、十標段存放金額各3000萬元;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標段存放金額各2000萬元。

考慮到資金支付等需求,同一標段資金可由招標人決定分若干存單在中標銀行存儲。

五、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符合《紹興市柯橋區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具體包括:

1、經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柯橋區財政局和市人民銀行核準開有資

金結算專戶,具有受委托辦理紹興市柯橋區住房公積金業務資格的承辦銀行;

2.在紹興市柯橋區范圍內設有分支機構的銀行;

3.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

4.納入監管評級的銀行,人民銀行上年度綜合評價應達到B級及以上,不納入人民銀行評級范圍的銀行不受此限制;對地方經濟有特殊貢獻的可適當放寬,但須持區政府批文。

六、投標報名: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在浙江卓宏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紹興市柯橋區柯橋街道紅豐教育樓5樓代理部)受理,并向工作人員遞交如下報名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1、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報名人身份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書(若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參加報名,則不需要提供此表);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及被授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金融許可證書、人民銀行年度綜合評價證明等)。

以上復印件均需加蓋投標行公章。

七、投標起止時間及方式:

投標人應于2024729 09:30 時以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卓宏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紹興市柯橋區柯橋街道紅豐教育樓5樓代理部,逾期送達作無效標處理。

八、開標時間及地點:

2024年7月2909:30時(北京時間)投標文件送達地點:浙江卓宏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紹興市柯橋區柯橋街道紅豐教育樓5樓代理部)開標室開標。(即交即走)

九、相關費用:

1.投標人應承擔所有與編寫和提交投標文件有關的費用。

十、招標公告發布:

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s://zfcg.czt.zj.gov.cn)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http://gjj.sx.gov.cn)

十一、質疑和投訴:

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投標人對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受理地點:浙江卓宏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紹興市柯橋區柯橋街道紅豐教育樓5樓代理部);聯系人:鐘駒麗;聯系電話:15257557650;投訴受理地點: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系人馬嵐;聯系電話:0575-85203305。

十二、公告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關內容與正式發出的招標文件不一致,以正式發布的招標文件為準。凡涉及本招標文件的解釋權屬于招標人。

十三、聯系方式

采購人: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柯橋分中心 倪國定 0575-84126620

采購代理機構:浙江卓宏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鐘駒麗15257557650

監督人: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馬嵐0575-85203305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柯橋分中心

浙江卓宏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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