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溫州市海洋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項目監理和質量控制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https://www.zcygov.cn/) 獲取(下載)招標文件,并于 2024年8月6日 14:30(北京時間)前遞交(上傳)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3303004139024

項目名稱:溫州市海洋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項目監理和質量控制

預算金額(元):1100000

最高限價(元):1100000

采購需求:

標項一:

標項名稱:溫州市海洋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項目監理和質量控制

數量: 1項

預算金額(元):1100000

最高限價(元):11000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對溫州市海洋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項目對項目進度、質量、安全等進行全過程管理,對項目全要素全流程進行質量管理、質量控制和質量評估,持續監控與保障項目進度,嚴格質量控制,強化質量檢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1230日止。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提供聯合協議(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或者投標人不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則不需要提供) ;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承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提供聯合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聯合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其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應達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與其他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無需提供聯合協議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分包意向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達到% ,其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 ;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應達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向中小企業分包,無需提供分包意向協議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授權證書海洋領域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后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至2024年8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網址):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應商登錄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在線申請獲取采購文件(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申請獲取采購文件)。

售價(元):0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8月6日14點30分00秒(北京時間)

投標地點(網址):請登錄政采云投標客戶端投標,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

開標時間:2024年8月6日14點30分00秒

開標地點(網址):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進提質的通知》 (浙財采監(2022)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 (浙財采監(2022)8號)已分別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

2.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疑,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浙江政府服務網-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在線辦理。

3.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招標文件之日或者招標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招標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4.其他事項:(1)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包括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支持創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詳見招標文件的第二部分總則。(2)電子招投標的說明:①電子招投標:本項目以數據電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購云平臺(www.zcygov.cn)”進行招投標活動,不接受紙質投標文件;②投標準備:注冊賬號--點擊“商家入駐”,進行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料填寫;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CA驅動和申領流程”;安裝“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進行下載并安裝;③招標文件的獲取:使用賬號登錄或者使用CA登錄政采云平臺;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獲取招標文件;④投標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中完成“填寫基本信息”、“導入投標文件”、“標書關聯”、“標書檢查”、“電子簽名”、“生成電子標書”等操作;⑤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依托政采云平臺完成本項目的電子交易活動,平臺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進行投標活動; ⑥對未按上述方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對該文件提出的質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不予處理;⑦不提供招標文件紙質版;⑧投標文件的傳輸遞交: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至政府采購云平臺,還可以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遞方式遞交備份投標文件1份。備份投標文件的制作、存儲、密封詳見招標文件第二部分第15點—“備份投標文件”;⑨投標文件的解密:投標人按照平臺提示和招標文件的規定在半小時內完成在線解密。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上傳遞交的投標文件無法按時解密,投標供應商遞交了備份投標文件的,以備份投標文件為依據,否則視為投標文件撤回。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上傳遞交的投標文件已按時解密的,備份投標文件自動失效。投標人僅提交備份投標文件,未在電子交易平臺傳輸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無效;⑩具體操作指南:詳見政采云平臺“服務中心-幫助文檔-項目采購-操作流程-電子招投標-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3)招標文件公告期限與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地 址:浙江省溫州市惠民路856號

  傳 真: /

  項目聯系人(詢問):馬先生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7-88840739

  質疑聯系人:高先生

  質疑聯系方式:0577-8836257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浙江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溫州市鹿城區車站大道金泰大廈主樓二樓

  傳 真: /

  項目聯系人(詢問): 陳先生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18758782901

  質疑聯系人:陳先生

  質疑聯系方式:0577-88987555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名 稱:溫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

  地 址:溫州市鹿城區繡山路299號

  傳 真: /

  聯系人 :項先生、蔡女士

  監督投訴電話:0577-88532725/0577-88521948

  若對項目采購電子交易系統操作有疑問,可登錄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點擊右側咨詢小采,獲取采小蜜智能服務管家幫助,或撥打政采云服務熱線95763獲取熱線服務幫助。

  CA問題聯系電話(人工):匯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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