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招標項目編號:HY202408040
原公告的招標項目名稱:杭州云港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基本存款賬戶服務銀行招標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投標單位資格要求
更正內容:
序號 | 更正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1 | 投標單位資格要求 | 投標單位應符合《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屬國有企業資金存放等財務事項管理的意見》(杭國資財〔2016〕7號)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具體包括: 1.在杭州市設有分支機構(且參與投標的銀行不隸屬于同一法人),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綜合評價B級及以上(2022年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綜合評價為B級及以上),對地方經濟有特殊貢獻的可適當放寬,但須報市政府批準(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杭分值機構的營業執照、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綜合評價B級及以上材料等)。(2022年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綜合評價為B級及以上)。 2.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紀記錄(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紀記錄”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3.財務穩健,資金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比例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財務穩健,資金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比例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4.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5.投標單位須提供總行或浙江省級分行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書(總行或浙江省級分行直接投標的除外),未在浙江省設立省分行的,可由杭州分行出具唯一授權書(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書”,格式自擬)。 6.投標單位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服務網點(須設立在招標單位注冊地所在行政區區域內),指定的服務網點應與最終服務網點一致(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最終服務網點”,格式自擬)。 | 投標單位應符合《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屬國有企業資金存放等財務事項管理的意見》(杭國資財〔2016〕7號)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具體包括: 1.在杭州市設有分支機構(且參與投標的銀行不隸屬于同一法人),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綜合評價B級及以上(2022年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綜合評價為B級及以上),對地方經濟有特殊貢獻的可適當放寬,但須報市政府批準(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杭分值機構的營業執照、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綜合評價B級及以上材料等)。(2022年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綜合評價為B級及以上)。 2.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紀記錄(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紀記錄”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3.財務穩健,資金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比例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財務穩健,資金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比例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4.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5.投標單位須提供總行或浙江省級分行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書(總行或浙江省級分行直接投標的除外),未在浙江省設立省分行的,可由杭州分行出具唯一授權書(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書”,格式自擬)。 |
更正日期:2024年8月21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無
四、對本次比選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招標單位:杭州云港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點: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東洲街道永通路9號
聯系人:金先生
聯系電話:19084202173
2.招標代理機構名稱:浙江華耀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許先生
聯系電話:13575750448 0571-88089925
傳真:0571-88016768
地址:杭州市秋濤北路332號佰富時代中心3幢15樓1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