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安縣公安局機動車駕駛人科目三考試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單一來源公示
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臺安縣公安局
項目名稱:臺安縣公安局機動車駕駛人科目三考試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臺安縣公安局購買機動車駕駛人社會考場(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進行采購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320,000.00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臺安縣公安局機動車駕駛人科目三考試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經過2次競爭性談判,響應供應商均只有一家。且經過專家論證,本項目相關供應商具有唯一性。根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74號令)》第三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以下貨物、工程和服務之一的,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貨物的,還可以采用詢價采購方式:(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且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且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三)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經批準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貨物、服務;(四)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政府采購工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之規定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另參照遼寧《關于印發遼寧省省本級單一來源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遼財采【2014】526號)中《遼寧省省本級單一來源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二)變更申請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即公開招標及競爭性談判后申請變更,應當屬于下列情況之一:2.競爭性談判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競爭性談判公告時間及程序符合規定,投標供應商只有一家,廢標后,再次競爭性談判,投標供應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廢標的。”的規定。專家對本項目兩次《競爭性談判文件》進行論證,兩次《競爭性談判文件》中均無不合理條款、競爭性談判公告時間及程序均符合規定,競爭性談判文件中無限制性條款。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臺安縣東盛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中心
地址:臺安縣臺安鎮城郊鄉十里村二組
三、公示期限
2024-11-21 至2024-11-28(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四、論證專家名單:徐忠、王文濤、張榮峰
五、聯系方式
1.采購人
聯系人:張志鵬
聯系地址:鞍山市臺安縣臺安鎮梅園新區
聯系電話:0412-4871616
2.財政部門
聯系人:劉卓
聯系地址:鞍山市臺安縣臺安鎮繁榮北街49
聯系電話:0412-4826377
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格式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