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ZJ-2443594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杭州青少年活動中心半山分中心“彈跳蛙”游樂設備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序號 | 更正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1 | 第三部分采購需求書商務要求(二)合同款支付 | ① 成交供應商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合同金額的30%的預付款保函,保函應當由銀行、保險公司或金融公司出具。保函的有效期應為項目完成后60天。在滿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時,采購人向成交供應商退還預付款保函。 ② 合同生效以及具備實施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支付合同金額的30%預付款給成交供應商。 ③ 當成交供應商設備生產完成準備發貨前,采購人再付合同總額40%。 ④ 設備安裝完畢經國家指定的檢測部門驗收檢驗合格,采購人收到現場監督檢驗合格意見書指明本合同設備已檢查合格后(或不需檢測部門檢驗,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5個工作日內,甲方再付合同總額30%貨款。 | ① 合同生效以及具備實施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支付合同金額的30%預付款給成交供應商。 ② 當成交供應商設備生產完成準備發貨前,采購人再付合同總額40%。 ③ 設備安裝完畢經國家指定的檢測部門驗收檢驗合格,采購人收到現場監督檢驗合格意見書指明本合同設備已檢查合格后(或不需檢測部門檢驗,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5個工作日內,甲方再付合同總額30%貨款。 |
2 | 第四部分 合同條款(1)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①乙方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合同金額的30%的預付款保函,保函應當由銀行、保險公司或金融公司出具。保函的有效期應為項目完成驗收合格后60天。在滿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時,甲方向乙方退還預付款保函。 ②在合同生效且具備實施條件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作為本合同設備預付款元(大寫: 元整); ③當乙方設備生產完成準備發貨前,甲方再付合同總額40%的貨款元(大寫: 元整); ④設備安裝完畢經國家指定的檢測部門(浙江特檢)驗收檢驗合格,甲方收到現場監督檢驗合格意見書指明本合同設備已檢查合格后(非特種設備不需浙江特檢部門檢驗,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20個工作日內,甲方再付合同總額30%貨款元(大寫:元整)。 | ①在合同生效且具備實施條件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作為本合同設備預付款 元(大寫: 元整); ②當乙方設備生產完成準備發貨前,甲方再付合同總額40%的貨款 元(大寫: 元整); ③設備安裝完畢經國家指定的檢測部門(浙江特檢)驗收檢驗合格,甲方收到現場監督檢驗合格意見書指明本合同設備已檢查合格后(非特種設備不需浙江特檢部門檢驗,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20個工作日內,甲方再付合同總額30%貨款元(大寫:元整)。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名稱:杭州青少年活動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昭慶寺里街22號
項目聯系人(詢問):楊老師
聯系電話(詢問):0571-85821085
2、采購機構名稱:浙江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
地點: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90號東部軟件園1號樓3樓
聯系人:崔惠霞
聯系電話:0571-88058290
傳真:0571-88473411
郵箱:3285637318@qq.com
質疑聯系人:趙娟
質疑聯系方式:0571-8106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