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ZJ-2443594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杭州青少年活動中心半山分中心“彈跳蛙”游樂設備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序號

更正項

更正前內容

更正后內容

1

第三部分采購需求書商務要求(二)合同款支付

① 成交供應商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合同金額的30%的預付款保函,保函應當由銀行、保險公司或金融公司出具。保函的有效期應為項目完成后60天。在滿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時,采購人向成交供應商退還預付款保函。

② 合同生效以及具備實施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支付合同金額的30%預付款給成交供應商。

③ 當成交供應商設備生產完成準備發貨前,采購人再付合同總額40%。

④ 設備安裝完畢經國家指定的檢測部門驗收檢驗合格,采購人收到現場監督檢驗合格意見書指明本合同設備已檢查合格后(或不需檢測部門檢驗,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5個工作日內,甲方再付合同總額30%貨款。

① 合同生效以及具備實施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支付合同金額的30%預付款給成交供應商。

② 當成交供應商設備生產完成準備發貨前,采購人再付合同總額40%。

③ 設備安裝完畢經國家指定的檢測部門驗收檢驗合格,采購人收到現場監督檢驗合格意見書指明本合同設備已檢查合格后(或不需檢測部門檢驗,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5個工作日內,甲方再付合同總額30%貨款。

2

     第四部分 合同條款1)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①乙方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合同金額的30%的預付款保函,保函應當由銀行、保險公司或金融公司出具。保函的有效期應為項目完成驗收合格后60天。在滿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時,甲方向乙方退還預付款保函。

②在合同生效且具備實施條件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作為本合同設備預付款元(大寫: 元整);

③當乙方設備生產完成準備發貨前,甲方再付合同總額40%的貨款元(大寫: 元整);

④設備安裝完畢經國家指定的檢測部門(浙江特檢)驗收檢驗合格,甲方收到現場監督檢驗合格意見書指明本合同設備已檢查合格后(非特種設備不需浙江特檢部門檢驗,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20個工作日內,甲方再付合同總額30%貨款元(大寫:元整)。

①在合同生效且具備實施條件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作為本合同設備預付款 元(大寫: 元整);

②當乙方設備生產完成準備發貨前,甲方再付合同總額40%的貨款 元(大寫: 元整);

③設備安裝完畢經國家指定的檢測部門(浙江特檢)驗收檢驗合格,甲方收到現場監督檢驗合格意見書指明本合同設備已檢查合格后(非特種設備不需浙江特檢部門檢驗,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20個工作日內,甲方再付合同總額30%貨款元(大寫:元整)。

更正日期:20241213

三、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名稱:杭州青少年活動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昭慶寺里街22號

項目聯系人(詢問):楊老師

聯系電話(詢問):0571-85821085

2、采購機構名稱:浙江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

地點: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90號東部軟件園1號樓3樓

聯系人:崔惠霞

聯系電話:0571-88058290

傳真:0571-88473411

郵箱:3285637318@qq.com

質疑聯系人:趙娟

質疑聯系方式:0571-8106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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