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泛借助社會各界智慧,進一步提升我委課題研究質量,在上一輪采購遴選基礎上,部分課題擬再次面向社會公開遴選研究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托單位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項目情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研究重點 | 預算(萬元) |
1 | 加快規范我省城市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研究 | 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市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通知》等要求部署,開展加快規范我省城市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專題研究,提出規范我省城市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任務、舉措。 | 10 |
2 | 從“法治浙江”到“依法治疆治藏”的實證研究 | 通過創新實踐總結“法制浙江”的制度成果、工作成果、理論成果,為對口地區從省域治理到邊疆治理提供借鑒。 | 20 |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研究機構的課題共2個,請各研究機構結合本單位研究優勢積極選報。所有項目原則上需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
三、申報要求
1.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咨詢機構、大型企業、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各類智庫以及其他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機構或組織,可結合自身研究優勢選擇項目申報。項目申報單位須精心組建項目團隊,確定項目負責人,并對團隊成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負責。
2.項目負責人須有較高的理論素養和研究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并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近三年承擔過國家和省部級,特別是浙江省級層面相關課題研究的優先。項目負責人須是該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掛名或不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須參加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的開題評審、中期評審及驗收評審有關會議,匯報項目研究有關情況和成果。
3.申報單位可根據自身研究優勢和團隊能力,申報一個或多個項目,一個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團隊成員申報參與的項目原則上不得超過2個。經評審確定承擔單位后,項目負責人不得變更。
四、申報期限和材料要求
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6日18:00(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提交材料要求:申請單位提交《項目申報書》(附件1)及證明材料,同時發送紙質原件和PDF電子版。紙質原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寄送1份;PDF電子版發送至釘釘賬號(電子版規范標題:項目序號+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聯系電話)。
五、評審程序
評審采用現場答辯的方式,我委將組建評審小組,根據申請單位的團隊實力和工作基礎,結合項目初步方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創新性,進行綜合研究評估,擇優遴選項目承擔單位。評審時間和要求將通過電話或釘釘告知,請保證項目負責人手機信息填報完整準確。評審結果將在委門戶網站進行公告,敬請關注。
申報聯系人:周子彥,0571-85830257;
釘釘賬號見附件
郵寄地址:杭州市文暉路42號現代置業大廈西樓18樓1804房間。
附件信息:
0.1 KB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