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泉天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龍泉市緊水灘庫區渡運公交服務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龍泉市緊水灘庫區渡運公交服務有限公司渡船采購項目(非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國內符合條件的潛在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磋商。
一. 采購編號:TYCZ2025-LQ002
二. 項目名稱:龍泉市緊水灘庫區渡運公交服務有限公司渡船采購項目(非政府采購項目)
三.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 組織方式:自行采購-委托代理
五. 采購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最高限價)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1 | 龍泉市緊水灘庫區渡運公交服務有限公司渡船采購項目 | 2 | 艘 | 140萬元 | 詳見采購文件第二章采購需求 |
六. 磋商供應商的資格: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本項目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小微企業給予扶持政策;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給予小微企業扶持政策。
2.2供應商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提供聯合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聯合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 %,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 %;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與其他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無需提供聯合協議;
2.3供應商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分包意向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達到 % ,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 %;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向中小企業分包,無需提供分包意向協議;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投標供應商為獨立的企業法人,持有效的營業執照,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造船企業,具有省級經信委或省級船舶行業協會頒發的鋼質船舶三級及以上船舶建造資質;
七. 磋商文件報名/發售時間、地址、售價: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報名資料傳送至郵箱(1311006476@qq.com)須致電確認。
2.報名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
(1)報名基本情況表;(2)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和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 報名/發售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9:30時前,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4. 報名/發售地址:浙江龍泉天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龍泉市中山東路83號2幢5樓);
5.文件售價:300.00元(售后不退)。
提示: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非報名供應商的響應文件。
八. 公告期限:本項目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以公告發布次日開始計算)
九. 磋商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5年1月20日9:30時(北京時間)
十. 磋商響應文件提交地址:浙江龍泉天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龍泉市中山東路83號2幢5樓)
十一.磋商開始時間:2025年1月20日9:30時(北京時間)
十二.磋商地址:浙江龍泉天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龍泉市中山東路83號2幢5樓)
十三.其他事項:
1.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發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發售截止日為準)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發布后的第6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2.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獲取:
2.1 本項目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
2.2潛在供應商應自行關注網站采購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內容,采購人不再一一通知。供應商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響應失敗的,責任自負。
▲3.響應文件遞交:超過響應截止時間未提交響應文件的,響應文件將被拒收。
十四.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龍泉市緊水灘庫區渡運公交服務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吳海軍 聯系電話:13857059167
質疑聯系人:姜李漢 聯系電話:13515785747
地址:龍泉市劍池街道廣濟街91號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龍泉天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蔣女士 聯系電話:0578-7129658
質疑聯系人:袁女士 聯系電話:0578-7129658
地址:龍泉市中山東路83號2幢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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