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
項目名稱: 法律文書送達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項名稱: 法律文書送達
數量:1
預算金額(元):1500000
單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
簡要規格描述: 法律文書送達
備注: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1500000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本項目為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提供寄遞郵件服務,寄遞內件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書和本法院機關文書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快遞企業不得經營由郵政企業專營的信件寄遞業務,不得寄遞國家機關公文;第八十四條規定:郵政企業,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提供郵政服務的全資企業、控股企業;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規定》第一條及第二條規定:“訴訟文書可以交由國家郵政機構以及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其送達與人民法院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故本項目須由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該公司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且考慮到本項目為上海地區速遞服務,故該項目由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承接。且該公司已為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提供多年速遞服務。
綜上所述,考慮到郵寄國家公文企業的唯一性和服務延續性,故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擬推薦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為本項目的唯一供應商。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 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閔行區中春路9965號辦公樓228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29日 至 2025年05月09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五、聯系方式
1.采購人
聯 系 人: 馬振宏
聯系地址: 銅川路1433號
聯系電話: 13524638133
2.財政部門
聯 系 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3.采購代理機構
聯 系 人: /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格式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