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口腔醫學研究院盤福院區座七、九層裝修工程施工總承包
補充公告
廣東省口腔醫學研究院盤福院區座七、九層裝修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編號:-)招標公告于年月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等媒體發布,現對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的相關內容修改如下:
一、招標公告部分:
條款
原文
現文
修改第九條“投標人合格條件”第點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或具備建筑工程專業小型項目負責人資質。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
修改第十九條“特別提示”
十九、《投訴處理決定書》和《行政處理決定書》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公布的,視為送達其他與決定書有關的當事人。 特別提示:投標人在本項目招標人的工程項目中存在下列行為的,將被拒絕一定時期內參與招標人后續工程投標。(注:拒絕投標時限由招標人視嚴重程度確定,最低三個月起,自招標人發出通知之日起計): .將中標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在中標工程中不執行質量、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的,造成質量或安全事故的; .存在圍標或串標情形的; .存在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情形的;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未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規定執行,被行政監管部門通報或處罰的; .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選取的專業分包單位或勞務企業或勞務班組長與投標時不一致的(如有)。 .存在因過錯行為被生效法律文書認定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的。
十九、《投訴處理決定書》和《行政處理決定書》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公布的,視為送達其他與決定書有關的當事人。 特別提示:投標人在本項目招標人的工程項目中存在下列行為的,將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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