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設計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
、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行業(公路、交通工程)專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公路工程設計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附錄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業績要求
近五年內(年月日至投標截止日)至少完成過條公里以上新(改擴)建一級公路初步設計或技術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或深化方案研究設計等。
業績證明材料應附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網址:://...//)中查詢到的企業“業績信息”相關項目網頁截圖。如截圖中不能體現業績中的技術等級、里程長度等關鍵內容,則需提供中標通知書與合同協議書。
附錄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譽要求
、未正受到國家部委或省、市、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未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存在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投標人、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擬任項目負責人近 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需提供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書并附于投標文件資格審查資料中(承諾書格式詳見附件)。
、在各省交通運輸廳最新發布的交通建設市場信用評價結果中未被評為級(未被評價的投標人按級信用對待)。
、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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