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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寧彭福段)航道整治工程高邊坡段落坡頂防護工程(施工-標段)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寧彭福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改基礎發〔〕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江蘇省交通運輸廳以蘇交建許字〔〕號批準。項目業主為南京市航道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撥款,項目出資比例為%,招標人為南京市航道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項目概況
本項目擬在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寧彭福段)航道整治工程高邊坡段落坡頂外側設置波形護欄,涉及高邊坡總長度約.。
. 招標范圍及內容
本次招標劃分為個標段,即施工-標段。
招標內容包括:對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寧彭福段)航道整治工程高邊坡段落坡頂外側設置波形護欄等工程的施工,以及為實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須的臨時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復。具體見施工圖設計文件。
. 計劃工期安排
計劃工期個月,以實際下達開工令之日起計算,約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年。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的承擔本次招標項目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要求為:
. 企業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公路安全設施分項)。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如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聯合體單位總數不超過家;
②聯合體牽頭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公路安全設施分項)。
()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企業業績要求:
投標人(若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單位)自年月日(含)以來(以交/竣工日期為準)承接過已完類似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萬元人民幣的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或綜合工程中交通安全設施施工的合同造價不低于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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