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二次  投標保證金賬戶: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鋪支行營業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653;
收款單位: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

1.招標條件

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已由《延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變更的批復》(延發改投〔2023〕57號)和《延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延發改投〔2024〕18號》文件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建設單位通過融資方式解決。招標人為延安國錦環保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華鼎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二次

2.2建設內容及規模:主要包括新建一座總規模為1300噸/天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建設1*650噸/天的焚燒線,工藝采用機械爐排型焚燒爐,主廠房卸料平臺、垃圾池和爐前平臺土建一次建成,預留二期焚燒爐、煙氣凈化系統、汽輪發電機組建設場地。

2.3項目建安費投資:15215.6萬元(不作為招標限價的依據)

2.4建設地點:延安市寶塔區川口鄉黑豆溝,距離川口大橋1公里,離延安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約為12公里。

2.5計劃工期:450日歷天(含冬歇期)。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施工標段。

2.7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中含有的所有內容。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申請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或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須為不同專業),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須有本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近1年),且無其他在建工程。

3.2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600t/d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施工業績(提供合同協議書,時間以合同協議書簽訂日期為準)。

3.3財務要求: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2021-2023年,每年度一份;申請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審計報告)。

3.4信譽要求:外省進陜企業須提供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企業庫外省進陜企業信息首頁截圖;申請人不得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申請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除外)

3.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

3.6.1以聯合體參加的,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應提交聯合體協議并明確牽頭人及各方擬承擔的工作;

3.6.2 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成員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成員確定資質等級;

3.6.3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項目招標活動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申請人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招標活動;

3.6.4通過資格預審的聯合體,不得再變更其組織形式及成員構成。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向的申請人,請于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4日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陜西省.延安市)》電子招投標系統進行投標確認,確認成功后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陜西省.延安市)》網上下載資格預審文件(不收取費用)。

注:本次資格預審采取線上不見面形式。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遞交及上傳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為2025年03311530分(同資格預審會召開時間)紙質版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地點為延安市新區為民服務中心7號樓二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廳,電子版上傳至《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陜西省.延安市)》電子招投標系統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陜西》、《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陜西省.延安市)》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延安國錦環保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址:延安市川口鎮

聯系人:李英杰      

 話:17766110001

招標代理機構:華鼎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址:延安市寶塔區棗園路圣都國際A棟C座10樓

人:劉海霞

   話:18091133200

 

監督部門:延安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監督電話:0911-709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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