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安縣潭欖溪及其支流白沙溪整治工程招標公告
.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南省定安縣潭欖溪及其支流白沙溪整治工程以定審服立審〔〕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定安縣公共事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占比:.%。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海南省定安縣潭欖溪及其支流白沙溪整治工程 進行公開招標。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海南省定安縣潭欖溪及其支流白沙溪整治工程:
. 建設地點: 海南省定安縣
. 建設內容及規模: 白沙溪長度約.(興安公園—下嶺村),潭欖溪(攔河閘上游右岸段).,主要措施為:新建防沖護腳.,河道拓浚.,岸坡整治約2,新改建游步道.、清淤疏浚、興安湖水閘粉刷等
. 計劃工期: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 日歷天。
. 招標范圍: 施工總承包(具體內容以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為準)
. 招標控制價(元): .
. 質量要求: 合格
. 應用技術: 不應用
. 投標人資格要求
海南省定安縣潭欖溪及其支流白沙溪整治工程:
.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以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 (詳見招標要求)執業資格且在投標人單位注冊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提交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共同簽訂的共同投標協議,明確各成員單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同時載明聯合體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分工;
()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者以其他聯合體成員的名義參加同一項目的投標;
()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施工資質或資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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