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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港中心港區陸運河作業區陸集中心港一期工程碼頭施工監理項目(-標段)(二次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宿遷港中心港區陸運河作業區陸集中心港一期工程已由宿遷市宿豫區行政審批局以宿豫行審備〔〕號 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宿遷市交通運輸局以宿交復【】號 批準,項目業主為宿遷市豫盛港口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 /,招標人為宿遷市豫盛港口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概況
宿遷港中心港區陸運河作業區陸集中心港一期碼頭工程位于宿遷市宿豫區陸集街道,宿連航道西岸,省道橋上游處。本次一期工程擬建設個噸級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個,件雜貨泊位個,散貨泊位個,泊位總長度,設計年通過能力萬噸,其中集裝箱年通過能力萬。工程配套待泊泊位個,泊位長度。同時配套建設堆場、庫棚等相關輔助設施,其中堆場占地面積.萬㎡。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設個標段,即-標段。招標范圍包括:宿遷港中心港區陸運河作業區陸集中心港一期碼頭工程、土方工程、疏浚、水工建筑物、生產與輔助建筑物(水泥筒倉含工藝)、道路堆場、供電照明、信息與通信、給水排水、環保、消防、導助航及安全監督設施和輔助建筑物等的施工、安全、環保監理以及缺陷責任期服務。
本工程設置一級監理機構,為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
監理服務期:自監理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交)工驗收、完成結算審核并缺陷責任期滿終止,本項目缺陷責任期個月。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通過資格后審是投標人參與評標及中標的前提條件。本項目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水運工程專業甲級監理資質;
()業績要求:年月日(以投標報表中的交/竣工日期為準)至今,投標人承擔過工程建安費不低于億元的港口工程或碼頭工程或港口堆場工程或泊位工程施工監理項目(投標人應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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