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爭性談判條件云南昆交投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競談人”)擬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報資產支持證券(),并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選聘計劃管理人。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范監管企業選聘中介機構有關事項的通知》(昆國資發〔〕號),現發布競爭性談判公告,歡迎有實力的單位參與本次項目的競談。二、項目概況、項目簡介:本次資產支持證券()預計申報注冊發行額度不超過人民幣億元,預計發行期限為年。、發行周期要求:申報發行資料齊備的情況下,六個月內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批復并擇機發行,首期發行時間自取得核準批復之日起不超過六個月。、承銷要求:競爭性談判申請人需做出余額包銷承諾,即:競爭性談判申請人應在其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承諾其最低包銷比例,并于中選后在該比例范圍內,就未能成功銷售的部分承擔自行購買或指定第三人購買,并向競談人支付購買款項。、競談內容(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組建人員充足、結構分工合理、綜合素質高,有豐富的同類項目經驗的專業資產支持證券()發行團隊為本項目發行提供服務。()根據市場情況,設計并提交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方案。()根據競談人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發行工作計劃,并對發行時間、發行期限、本息兌付安排以及資金用途等內容提供合理化建議。()協助競談人就資產支持證券()方案涉及的重點問題進行分析,并與監管機構溝通。()進行盡職調查,并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出具相關文件。()制作申請資產支持證券()所需材料并協助公司報送申請材料,并與監管機構進行持續溝通,根據監管機構意見修改和完善申請材料。()搜集市場信息供公司了解市場需求,組織承銷工作。()開展存續期內的受托管理工作。()根據競談人需求選定評級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保理公司等中介機構。()根據競談人需求牽頭組建承銷團,對資產支持證券()發行后進行一定比例的包銷,并承諾在相應比例范圍內承擔余額包銷義務。()根據行業及類似項目慣例,需由計劃管理人負責完成的其他工作。、資金用途: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償還到期債務等。、服務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服務結束為止或競談人終止本項目為止。、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競爭性談判原則: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范監管企業選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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