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與世界銀行合作開發了全球環境基金“中國污染場地管理項目”,該項目旨在提升我國地塊污染管理能力,并對污染地塊(含其他污染物)的環境無害識別和清理進行示范。   根據全球環境基金“中國污染場地管理項目”的活動和采購計劃安排,經世行批準,擬選擇一個單位開展項目評估總結與推廣活動,總結凝練項目成果和經驗,完成項目成果專著以及視頻課件,撰寫項目完工總結報告,并組織項目成果推廣培訓。(具體工作內容及產出詳見附件工作大綱)。   本項目總時長約個月,執行期為年月-年月(以實際合同簽署時間為準)。項目承擔單位為本項目投入的時間約人月。   我中心現邀請符合評定標準的單位提交意向書,有興趣的單位須按如下資質要求提供逐一說明和一一對應的資料證明其具備項目要求的資質以及完成項目工作的相關經驗。對承擔單位的資質(非個人資質)評定標準如下:   ()熟悉中國污染場地管理行業現狀,具有年以上污染場地調查、評估、修復等管理或報告編制的經驗。   ()熟悉斯德哥爾摩公約和污染場地管理,參與過全球環境基金等國際合作項目者優先。   ()有編撰和出版專著經驗者優先。   關于世界銀行涉及利益沖突的政策,可參考《世界銀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貸款和國際開發協會信貸)借款人選擇和聘請咨詢顧問指南》(即《咨詢顧問指南》年月版)第.條的規定。   為提高投標人資質水平,有興趣的單位可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在聯合體形式的情況下,聯合體的所有成員應對合同承擔共同的和分別的責任。   本項目承擔單位將根據咨詢顧問指南規定的“基于咨詢顧問資歷的選擇”()方法評選確定。   如有其他疑問,請于每周一至周五:-:與以下人員聯系咨詢:   聯系人:王女士 宋先生 電話:-/   電子郵件:.@..   .@..   凡符合以上條件并對該項目感興趣的機構,請于年月日點之前以書面形式將包含機構資質和業績文件的意向書傳真、郵寄或發電子郵件至:   接 收 人: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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