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公告 舟山跨海大橋-路燈電纜更換項目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批準實施,項目業主為浙江舟山跨海大橋有限公司,資金自籌。項目符合非招要求,現通過公告邀請方式實施詢比采購,實行資格后審。 一、采購項目概況: 本項目是舟山跨海大橋-寧向米電纜采購和敷設。 本項目限價萬元,資金來自年度舟山跨海大橋系統專項維護預算。 計劃工期:個自然日,本項目缺陷責任期:個月。 實施時間:年月-月 地點:浙江省交通集團高速公路舟山管理中心。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注冊資本金萬元及以上,經營范圍包括具有機電設備安裝,維修或維護,并在業績、人員、信譽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項目能力。 ()近三年(自年月日以來)獨立完成至少一個機電系統相關機電工程(電力工程)維護或建設項目,且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萬元。 ()供應商自年月日起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或分包。 三、采購文件的獲取 、采購文件網上下載時間: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下同)。 、潛在供應商可訪問浙江交通集團電子招標采購管理系統,網址為://..//.進行供應商注冊,無需辦理。本項目采購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過浙江交通集團電子招標采購管理系統下載方式發放。 、潛在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有疑問的,通過浙江交通集團電子招標采購管理系統遞交。提交疑問截止日為年月日時分。采購人將于年月日時分前在網上發布補充(答疑、澄清)文件。潛在供應商應自行關注網站公告,采購人不再通知。供應商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報價失敗的,責任自負。 四、響應文件遞交等要求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年月日時分; 、響應文件遞交方式 電子響應文件(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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