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理工大學電梯更換工程(二)(三次招標) 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編號:- 項目概況 長春理工大學電梯更換工程(二)的潛在供應商應按照競爭性磋商公告內容及方式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采購計劃編號:項目采購[]-號); 項目名稱:長春理工大學電梯更換工程(二)(三次招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人民幣.萬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萬元(超出最高限價的供應商的響應將被否決); 采購需求: .工程建設地點:長春理工大學; .合同履行期限(計劃工期):個日歷天,由甲方指定開工時間; .項目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質量驗收標準的合格工程; .其他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年度至今任意一個月的繳納社保證明、納稅證明材料);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供應商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電梯生產廠家或代理商; .供應商若為電梯生產廠家時需同時具備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電梯)級及以上資質(舊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電梯)級及以上資質(舊證)或單獨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級及以上資質(新證); 注:以上證件均需要在有效期內。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務保證; .項目經理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關專業注冊建造師二級或以上證書,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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