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鎮海聯合發電公司燃機異地遷建改造項目汽機基座區域樁基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 一.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浙能鎮海聯合發電公司燃機異地遷建改造項目汽機基座區域樁基工程施工,招標人為浙江省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天音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浙能鎮海聯合發電公司燃機異地遷建改造項目汽機基座區域樁基工程施工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標段為浙能鎮海聯合發電公司燃機異地遷建改造項目汽機基座區域樁基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人承擔的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標段范圍內的根旋挖灌注樁(混凝土標號)的施工、鑿樁及樁頭外運;標段范圍內工程樁檢測的配合工作等。 具體范圍及內容詳見技術標準與要求、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投標人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三類人員”類證書,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須提供企業的任命書,上述人員若有兼職,須提供企業任命書。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三類人員”類證書。 .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現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類證書,人數至少名,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質[]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 .投標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存在“不良行為”,被列入浙能集團供應商“黑名單”或作“暫停使用”處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 .投標人具有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投標人自年月日(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日,具有個及以上單項工程打樁總量在延米及以上的樁基工程施工業績【業績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復制件和竣(交)工驗收記錄(報告),業績具體....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