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集通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錫林浩特綜合維修段
外聘律師服務議價二次采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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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林浩特綜合維修段擬定于年月份召開關于外聘律師服務的集體議價采購會議,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詢價采購項目
錫林浩特綜合維修段(以下簡稱錫綜段)根據《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外聘律師管理辦法》(呼鐵企法〔〕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由于錫綜段內部法律資源不足,需外聘律師提供專業力量,現擬通過公開議價招聘程序,招聘律師事務所,現就錫綜段對律師事務所的具體要求做如下說明:
二、律師事務所服務內容
為更好地使工作順利開展并滿足錫綜段經營管理和法律事務的需求,錫綜段招聘律師事務所,具體服務事項如下:
根據錫綜段的需求,提供法律咨詢、法律論證,提出法律意見。
(二)根據錫綜段的需求,協助或者負責草擬、制定、修改、審查合同文本、內部規章制度及其他文件。根據錫綜段業務的進展,出具律師函協助債權催收,審查項目涉及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據實際情況協助簽訂補充協議或其他法律文件。根據需方要求,需要審核的部分法律文書必須同時審閱紙質和電子兩種方式。
(三)對錫綜段提出的有關業務活動和經營管理方面的法律事務,錫綜段提供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資產處置方案或處置意見、各類以錫綜段名義對外簽署的協議或單方承諾等法律文書),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例、經驗,及時出具由經辦律師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法律意見書、作出相關法律論證或提供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意見。參加錫綜段商務磋商、談判,提供法律服務。
(四)應錫綜段要求,就錫綜段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信函,發表律師意見。
(五)協助錫綜段對其職工進行法律培訓和法制宣傳。
(六)錫綜段要求的其它工作
律師事務所在提供法律顧問服務過程中自行發現的錫綜段經營管理活動中暴露的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明顯不利于錫綜段合法權益的問題,應主動、及時提出法律意見與建議,避免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和商業及道德風險。
對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和新審結的判例可能對錫綜段經營管理活動造成的影響與風險,及時向錫綜段提供前瞻性的書面分析意見和建議。
對正在制定但尚未正式頒布施行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保持專業的關注并及時向錫綜段出具前瞻性的調研報告,以供錫綜段及時調整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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