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隨申辦”普陀政務服務“旗艦店”政務信息化購買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上海市政府采購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隨申辦”普陀政務服務“旗艦店”政務信息化購買服務項目
預算編號:-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元(國庫資金:元;自籌資金:元)
最高限價(元):無
采購需求:
包名稱:“隨申辦”普陀政務服務“旗艦店”政務信息化購買服務項目
數量:
預算金額(元):.
簡要規則描述:根據《關于打造“隨申辦”超級應用,完善市區兩級移動政務服務共建共營長效機制的工作方案》和《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網通辦”改革工作要點》的部署要求,將開展“隨申辦”普陀政務服務“旗艦店”政務信息化購買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的建設需緊密圍繞市、區相關工作要求及考核指標進行規劃落實,對照市考核指標,旗艦店訪問量、關注度、日活、用戶停留時長、用戶體驗為區旗艦店運營工作的重要評估要點,圍繞用戶關注度高的相關領域,實現區主頁個性化定制、拓展移動端辦事、打造“防疫助企服務專欄”、拓展“隨申碼”應用、打造公共服務標桿場景應用、移動端整合接入等,具體內容詳見項目需求。
合同履約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天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推行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等相關政策。.本項目(□是■不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評審時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享受%的價格折扣;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未被“信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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