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站鄭州車站、鄭州東站春運氛圍營造項目)公開詢價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鄭州站鄭州車站、鄭州東站春運氛圍營造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詢價采購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采購內容:鄭州車站進站口、中通廊、候車廳紅燈籠及貴賓室桌子上的擺件。鄭州東站南北進站口、服務臺、兩側及樓樓貴賓室盆景掛件。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日歷天內完成設計、供貨及安裝。
.質量要求:合格,符合行業驗收合格標準。
.項目預算金額:元(含稅),最高限價元(含稅)。
.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質保期:天(自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標段劃分:本次采購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本項目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是企業法人的,應提供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新成立企業從成立之日起計算),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如無,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供應商是事業單位的,至少應提供近一年的資產負債表。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須提供年月日以來任意一個月的繳納社保和稅收的證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須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繳納稅收的憑證和繳納社會保險的憑證(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詢價(以國家企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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