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上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實驗學校(二期)工程代建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上海市政府采購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上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實驗學校(二期)工程代建服務
預算編號:-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元(國庫資金:元;自籌資金:元)
最高限價(元):包-.元
采購需求:
包名稱:上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實驗學校(二期)工程代建服務
數量:
預算金額(元):.
簡要規則描述:本項目擬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取一家合格的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上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實驗學校(二期)工程代建服務,項目建設地點位于上海市普陀區真如鎮街道,東至上師大附屬第二實驗學校,南至南石二路,西至蘭溪路,北至公共通道,本項目服務內容為代為辦理項目前期相關行政審批手續,向相關單位報送建設資金申請、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安全、造價及合同管理等工作,組織項目竣工驗收、項目審價及產證辦理工作,建設檔案移交,配合相關部門審計及完成其他合同約定工作。本項目總投資約.萬元,其中建安費.萬元。
合同履約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整個項目代建服務范圍內各項目全部驗收完畢,并向采購人完整提供相關服務文檔之日止。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等相關政策(相關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為準)。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等規定,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未被“信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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