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沖口岸智慧化通關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 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騰沖口岸智慧化通關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云采招陽電子招采交易平臺(網址:://..)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騰沖口岸智慧化通關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含稅):.萬元 采購需求: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騰沖智慧口岸統一門戶平臺、騰沖智慧口岸數據樞紐中心、口岸管理應用體系、通關便利化應用體系、公共服務應用體系、口岸基礎應用體系及信息化基礎支撐設施等內容,完成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出具符合發包人要求的成果資料,直到取得相應的批復,具體要求詳見“第五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 服務地點:云南省騰沖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完成本項目要求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及現場咨詢服務等全部服務內容止,其中《騰沖口岸智慧化通關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于個日歷天內完成。 質量要求:提交《騰沖口岸智慧化通關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符合《云南省智慧口岸建設總體方案》以及國家、省級現行及行業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并通過采購人或項目相關單位組織的專家評審,向采購人提交通過評審后的成果以紙質版和電子版方式提交,滿足采購人需求和建設要求,并取得相應的批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扶持中小企業政策:服務由小型、微型企業承接的,其報價給予部分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在評審時給予相同的價格扣除。執行政策文件:“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號”、“《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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