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機務段關于段辦公樓后亮化、地面硬化以及調度中心機房維修項目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公告 (公告編號:--) .立項依據 本項目按照年月日呼和浩特機務段第次黨政聯席會《關于段辦公樓后亮化、地面硬化以及調度中心機房維修項目相關事宜的請求》通過,經黨政聯席會確定對關于呼和機務段辦公樓后亮化、地面硬化以及調度中心機房維修等項目實施。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為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機務段,施工方案已經會議研究確定,并已有投資估算,項目已具備建設條件,現按照公開、擇優的原則選擇本項目施工單位。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建設地點: 序號 名稱 單位 數量 施工地點 備注 辦公樓后亮化、地面硬化以及調度中心機房維修 項 呼和浩特機務段 建設地點:內蒙古呼和浩特機務段。 .主要工程內容和數量: 序號 工程內容 單位 工程量 防靜電地板更換 . 礦棉板吊頂 . 鋪面包磚 . 混凝土道牙 配電箱 臺 穿線 .工程投資估算:.萬元。 .計劃工期:總工期天。質量目標: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竣工按部頒驗收標準。安全目標:杜絕行車、人身安全事故。 .對實施單位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要求實施單位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有近五年在鐵路單位實施的類似項目業績不少于項,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具有類似施工經驗,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申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申請單位在近三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請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內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 .申請單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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