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信息、項目名稱:清水江(都勻市段)美麗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編制第三方服務、項目編號:-號、項目聯系人:項目一組(宋敏雙)、項目聯系電話:-、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采購貨物或服務情況:(具體要求詳見附表)()采購主要內容:清水江(都勻市段)美麗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編制第三方服務()采購數量:家()采購預算:.元()最高限價:.元()服務范圍:本項目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提供相應設計技術交底,并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施工現場的配合服務及后期服務,滿足采購人要求的與本項目有關聯的其他服務。()計劃工期:日歷天。()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其他事項: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一般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或)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審計報告應蓋有會計師事務所單位公章和注冊會計師的執業專用章,并附會計師事務所的營業執照及執業證書復印件)或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資信證明開具日期為采購公告發布之日后,提供資信證明需另附由基本開戶銀行提供的基本賬戶開戶信息的證明材料)】;③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年月(含月)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任意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有效證明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的承諾書,格式參考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⑤參加本次磋商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守法經營聲明書》,格式參考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二”】;⑥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磋商【提供單位負責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承諾函,格式參考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三”】;⑦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提供非聯合體磋商承諾函,格式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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