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談公告
一、商談項目名稱:懷化廠區垃圾清運項目
二、商談項目基本情況:
本次商談業務為株洲車輛段懷化廠區年垃圾清運。預計年垃圾清運數量為車(/車),垃圾清運單價元/車;垃圾轉運箱個,租金元/個;全年預計產生費用(含增值稅)元。競商人按照商談單位要求完成相關垃圾清運工作。本商談項目的履行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一自然年至,按照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競商人對商談業務整體打包承攬(含個垃圾轉運箱租金),商談項目最高限價元(含%增值稅)。競商人競商報價不能高于最高限價,若高于最高限價視為無效報價。
(一)質量標準及相關要求
.員工上崗前,須對員工進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內容的垃圾清運業務、鐵路安全知識及鐵路相關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機動車輛應在指定的作業面及運輸通道進行作業。
.在裝卸、運輸和處置過程中應避免二次污染。
.定期清潔垃圾桶外表面,保證垃圾桶外表面清潔。
. 能夠及時妥善處理大件垃圾。
(二)驗收標準及方式
.由相關管理部門按《垃圾清運表》對垃圾清運量進行簽認。
.中商人須按經雙方確定的垃圾清運工作范圍、程序及質量標準,在規定時間內按質量標準完成垃圾清運工作。株洲車輛段與中商人交接時發現清運不到位的情況,中商人立即給予返工,一切損失或不良后果由中商人負責,根據合同約定對標考核。
(三)合同中規定的安全、質量條款。
.工作人員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自我防護工作,自行承擔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責任。
.派往工作場所的工作人員,有責任了解場所管理等規定,遵守我方有關的安全和環保要求等相關管理要求;且中商人確認其在本合同簽約前已充分知悉和了解了工作有關環境、健康、安全規定并同意遵守。中商人工作人員進入我方廠區后的安全責任由其中商人承擔。
.在裝卸、運輸和處置過程中應避免二次污染,若在此過程中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由中商人自行承擔責任。
三、競商人資格要求
.競商人必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
.截止到年月日,競商人成立并運行滿年。
.競商人應具備垃圾運輸相關業務資質。
.競商人業績:競商人近年內完成本項目同類服務項目。
.具備良好的企業財務狀況和資信能力,無較大或重大不良行為記錄。
.與我方此前沒有任何事宜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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